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1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实施细则 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或"公司")201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汉王科技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保证细则内容的准确、完整,现就该细则的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分别补充如下: 一、附件1的补充情况: 1、原文为"一、激励对象:包括子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补充后为"一、激励对象:包括汉王科技副总经理兼汉王智远总经理张健先生、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其他相关人员。" 2、原文为"特别条款:若2016年至2018年净利润为持续增长并达到累计目标值,汉王科技亦承诺执行股权回购。" 补充后为"特别条款:若2016年至2018年净利润为持续增长并达到累计目标值,汉王科技亦承诺执行股权回购和股权奖励"。 二、附件2的补充情况: 1、原文为"一、激励对象:包括子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补充后为"一、激励对象:包括汉王鹏泰总经理张学军先生(原汉王科技总经理)、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其他相关人员。" 2、新增补充条款"其他条款:电磁模组专用专项知识产权及后续开发自用知识产权属于北京汉王鹏泰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明细以确认后的清单为准)。" 三、附件3的补充情况: 1、原文为"一、激励对象:包括子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补充后为"一、激励对象:包括汉王科技副总经理李志峰先生、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附件4的补充情况: 1、原文为:"一、激励对象:包括子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补充后为"一、激励对象:包括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其他相关人员。" 本次补充不会对公司披露的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造成影响,补充后的《汉王科技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实施细则》于2014年4月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迎建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姚刚先生、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朱德永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韩峰先生和保荐代表人崔学良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