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4-1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 2014-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和北京城建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与公司存在少量房地产业务的同业竞争,开发公司和新城公司尚未注入公司的主要原因为盈利能力不够强、资产负债率偏高,尚不具备注入公司的条件。目前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城建集团已将持有的开发公司100%股权、新城公司100%股权委托公司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在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过程中,经与城建集团协商,城建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对于新城公司,城建集团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履行相应内部程序及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资产出售、向公司资产注入或由公司现金收购等可行方式,彻底解决新城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对于开发公司,城建集团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履行相应内部程序及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资产出售、向公司资产注入或由公司现金收购等可行方式,彻底解决开发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