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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4020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补充公告 2014-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3日发布了《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现对原公告中"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号)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盘江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所属光照发电厂(装机容量104万千瓦时)符合政策规定范围,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照光照发电厂2013年实际发电量计算,2013年北盘江公司将获得增值税返还2912.90万元,计入实际收到该笔增值税返还款当年收入(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该笔增值税返还收入);根据2014年预计发电量测算,扣除当年预测进项税后,2014年至2017年将分别获得增值税返还4919.63万元、4919.63万元、2639.38万元以及2639.38万元,上述增值税返还时间目前尚不能确定,待增值税返还款收到时,按实际收到时间计入收入。另外,增值税返还款以贵州省国税局核实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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