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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4-01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4-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4月2日完成了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海诚JLC2,期权代码:03764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13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4年1月1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发《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4]27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股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4年2月14日,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 5、2014年3月3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6、2014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14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269名激励对象授予799.026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3.89%,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本公司股票的权利。 1、授权日:2014年3月3日。 2、授予数量:799.026万份股票期权。 3、激励对象: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共计269人。 4、行权价格:14.59元。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6、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五年时间。激励对象可以自授权日起两年后的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三、公司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海诚JLC2 2、期权代码:037646 3、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99.026万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3.89%,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上述激励对象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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