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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4-034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4-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日披露了《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因工作人员失误,出现单位错误,现就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77,300,420.50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金17,730,042.05元,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9,570,378.45元;加上2012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344,103,347.96元,减去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59,200,000元,故截至201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44,473,726.41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2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9,920,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64,553,726.41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 更正后: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77,300,420.50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金17,730,042.05元,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9,570,378.45元;加上2012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344,103,347.96元,减去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59,200,000元,故截至201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44,473,726.41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2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9,9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64,553,726.41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以后会加强检查和复核,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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