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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4-1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鼎源租赁、岩土公司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经营融资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鼎源租赁、岩土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分别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4-1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1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志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全体监事审核认为:公司为鼎源租赁、岩土公司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经营融资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鼎源租赁、岩土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分别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详细内容见2014年4月3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4-1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11:00 2、会议地点:新疆乌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北新路桥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4日 6、登记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11:00至下午17:00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 2014年4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公司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1208 3631209 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牛丽娟 朱胜军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4-1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为两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其中:(一)为全资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源租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 在此之前,经本公司于2012年8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2年8月21日召开的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鼎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目前,鼎源公司已将原已经过审批的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使用完毕,此次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为新增部分。 (二)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新疆北新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7日完成名称变更,变更后的名称为“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土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上述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为:经本公司于2013年4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新疆北新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前名称)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现7000万元担保即将到期,根据岩土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在继续为岩土公司提供原7000万元担保的基础上,增加3000万元担保额度。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鼎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火车西站乾元路153号4单元102号,法定代表人:张理达,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的租赁及销售,房屋及场地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租赁交易资讯,润滑油、钢材、水泥、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建材、通讯器材的销售。 2.与本公司的关系:鼎源租赁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单位:元
被担保方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情况为:中国进出口银行A,中国银行A,工商银行A+,交通银行A+,华夏银行A。 (二)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113号,法定代表人:杨俊,注册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设计、咨询服务;各类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的施工;各类堤防的堤身填筑、堤身除险加固防渗导渗、堤塘固基、堤防水下工程施工;护坡护岸、堤顶硬化、堤防绿化、生物防治和穿堤、跨堤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 2.与本公司的关系 岩土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3.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单位:元
被担保方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情况为:建设银行AA。 三、该项担保是否签订担保协议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经营融资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上述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鼎源租赁、岩土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分别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8,984.9626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4.62%,均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担保47,3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保25,465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担保2,664.7976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担保562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担保2,993.165万元。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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