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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4-03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2014-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43号《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向黄麟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文件,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黄麟雏发行2,178,968股股份、向侯丹军发行1,815,807股股份、向侯丹云发行1,815,807股股份、向程相利发行1,452,645股股份、向吴勇发行720,270股股份、向李宇发行707,922股股份、向白钢发行629,721股股份、向付琪舒发行605,269股股份、向汪汉文发行605,269股股份、向李姝发行605,269股股份、向闫旭光发行599,276股股份、向储著荣发行599,276股股份、向王静发行599,276股股份、向姜以波发行599,276股股份、向范学义发行242,107股股份、向秦友奎发行242,107股股份、向赫长云发行242,107股股份、向姜永淑发行242,107股股份。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671,93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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