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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我国出境旅游市场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公布的《中国旅游经济蓝皮书?2013年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2014年发展预测》显示,预计2013年我国出境旅游人数9800万人次,同比增长18%;出境旅游花费1200亿美元,同比增长20%。从出境游人数、出境游消费总额看,我国自2012年起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和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消费国。随着旅游行业,特别是出境游业务、在线旅游业务发展前景被看好,各种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进入此行业,新的旅游经营业态不断出现,行业竞争日趋激烈。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规范了旅游经营者的行为,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保障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我国旅游市场的长远发展。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专业出境游运营商的市场定位,实施服务品质为前提,产品为核心,批发零售一体,线上线下结合的多渠道运营,批发、零售、商务会奖三大业务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2013年,继续分公司布局建设,扩大出境游批发业务渠道;巩固北京零售业务,拓展北京以外的零售业务。多渠道建设线上业务,改版优化公司网站,适应移动无线网技术的普及应用开发微信业务平台;全面布局在线交易平台,丰富在线产品供应;完善ERP分销系统。围绕出境游产品消费特点,布局自由行、度假游业务;在巩固现有资源优势的前提下,继续开发更多优质、可控的上游资源。规范客户服务标准化、精细化操作规程,精耕公司内部管理。贯彻落实《旅游法》,维护客户消费权益,保障公司合法运行,化解可能的法律风险。开展“文明出行?我是榜样”宣传活动,加强公司品牌形象推广。 201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00,525.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6.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53%;按2013年末股本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1.72元/股,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1.50元/股。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报告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①四川众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于2013年1月28日设立,并取得了注册号为51000000030345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其实际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②北京优拓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于2013年2月27日设立,并取得了注册号为11010501564535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其实际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③北京优逸文公关策划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于2013年4月3日设立,并取得了注册号为11010501575869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其实际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签字):冯滨 201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码:2014-020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12号院2号楼4层总经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滨召集,并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冯滨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总经理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世定、赵天庆、戴斌(已离任)、杨宏浩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公司2013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2014年1月10日,公司接到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我所完成特殊普通合伙改制工作的函》,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同意改制的批复,该所更名为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换发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据此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的权利义务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承。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事务所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因此,公司董事会现提请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证天通【2014】审字1-1118号),本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87,468,779.19元,母公司净利润86,686,482.54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668,648.25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78,800,130.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5,642,593.93元,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4,442,724.87元; (3)以公司2014年1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58,29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1,658,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82,784,724.87元转入下一年度; (4)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利分配政策。 独立董事对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201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中董事报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核查意见。 《内控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公司2013年度内控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决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特别规定》(2004年5月20日),《公司章程》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决议《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三节股份转让,增加条款: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除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公司不对前款规定做任何修改。 《公司章程》的条文顺序做相应调整(后错一条)。 (2)决议增加以下经营业务,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经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由2014年3月12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本次经营范围的增加,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的经营范围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股东大会议案的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码:2014-021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12号院2号楼4层总经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张磊召集并主持,并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2014年1月10日,公司接到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我所完成特殊普通合伙改制工作的函》,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同意改制的批复,该所更名为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换发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据此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的权利义务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承。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事务所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因此,现提请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证天通【2014】审字1-1118号),本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87,468,779.19元,母公司净利润86,686,482.54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如下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668,648.25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78,800,130.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5,642,593.93元,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4,442,724.87元; (3)以公司2014年1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58,29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分配11,658,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82,784,724.87元转入下一年度; (4)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利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上述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和执行有效,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和执行有效,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码:2014-022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9:30(9:00-9:30为现场审核登记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12号2号楼(怡和阳光大厦B座)4层公司大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7日 二、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7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以下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事项审议: 1、《关于<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但不审议。 2、《关于<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以下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以上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会议的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需注明“201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二)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办理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12号3号楼7层(怡和阳光大厦C座)777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3) 联系人:曹建、胡萍 联系电话:(010)6448 9903 传 真:(010)6448 9955-110055 电子邮箱:stock@utourworld.com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附件一: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大会”)。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 ■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股):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法人委托人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受托人(签字): 本授权委托书简报、复印均有效。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二: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7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码:2014-023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2013年度报告》已于 2014年4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3 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 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互动交流,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冯滨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曹建先生、独立董事赵天庆先生、财务总监何静女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王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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