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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05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在会议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了一项新提案; ● 本次会议通知、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通知于2014年3月19、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所网站上;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3日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6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5区6号楼7层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何可人副董事长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保荐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沙鸣董事长因参加国务院国资委领导赴公司所属联系点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书面授权委托何可人副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85,5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章程》修订后,沙鸣董事长不再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学成总经理担任。 2.审议通过了关于《际华集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85,5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孟福利先生为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85,5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史震建、高丹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文件 1.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06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在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层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孟福利监事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孟福利、闫跃平、彭莉;杨淑菊、杨先炎因公出差,分别书面授权委托闫跃平、彭莉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监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孟福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孟福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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