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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4-01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4-01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4-04-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京东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数量:21,768,095,233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票价格:2.10元/股 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45,712,999,989.30元 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净额:44,884,705,052.64元 2、京东方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上市时间为2014年4月8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3、募集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45,712,999,989.30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8,532,999,999.30元(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其所持有的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48.92%的股权认购);募集现金37,179,999,990.00元(包括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债权认购5,999,999,999.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28,294,936.66元,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净额为44,884,705,052.64元。 4、资产过户情况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已于2014年3月20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2014年3月26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400530号)。 重要声明 本公告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京东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简要情况。投资者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该公告书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列示的合计数据可能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得出的结果存在微小差异,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 京东方分别于2013年7月19日和2013年8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京东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13年8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受理,于2013年11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3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1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亿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于2014年3月26日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4005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3月25日,京东方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68,095,2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712,999,989.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28,294,936.6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4,884,705,052.64万元。 (四)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发行人已经于2014年3月28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帐,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五)资产过户情况 2014年3月20日,京东方显示已完成相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国管中心持有的京东方显示48.92%股权已过户登记至京东方名下。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经京东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京东方已经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存入以下专项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1、户名: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01560001881190000 开户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2、户名: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14589950009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3、户名: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20031681910007440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4、户名: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134014130000047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京东方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京东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本次共发行A股股票21,768,095,233股。 (三)发行价格 京东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10元/股,与发行底价(即2.10元/股)、发行日(2014年3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2.37元/股的比率分别为100.00%、88.61%。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购报价及配售情况 内容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五)募集资金量、发行费用 京东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5,712,999,989.3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股份登记费等)828,294,936.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884,705,052.64元。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名称及认购股数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配售情况如下:
(二)发行对象与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1,768,095,233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0名,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 法定代表人:林抚生 注册资金:3,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并购。 认购数量:4,063,333,333股 限售期限:36个月 2、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162号安徽国际商务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礼品 注册资金: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 认购数量:2,857,142,857股 限售期限:36个月 3、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25号 法定代表人:覃伟 注册资金:98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光电产业投资和咨询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认购数量:3,000,000,000股 限售期限:36个月 4、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童恺 注册资金:4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审批的项目)。 认购数量:1,190,476,190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李勍 注册资金: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4,285,714,284.00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6、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注册资金: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境内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认购数量:657,142,857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7、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注册资金: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2,380,952,380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注册资金:317,753.65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有效期至2016年8月9日)。一般经营项目:(无)。 认购数量:238,095,238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9、重庆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李毅 注册资金: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对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土地储备整治,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屋销售,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租赁建筑机械设备,空调用冷热源的生产、销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房屋租赁,停车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认购数量:238,095,238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10、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第八层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注册资金: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基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2,857,142,856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3年7月18日,国管中心、合肥建翔、重庆渝资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书,国管中心、合肥建翔、重庆渝资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成为持有京东方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管中心、合肥建翔及重庆渝资为公司的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1、2013年5月,京东方与合肥建翔、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协议,合肥建翔委托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向京东方贷款合计410,000.00万元。 2013年7月,京东方与合肥建翔、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协议,合肥建翔委托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向京东方贷款合计190,000.00万元。 除上述交易情况外,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 2、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新增股份的上市和流通安排 发行人已经于2014年3月28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帐,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4年4月8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2014年4月8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发行中,国管中心、合肥建翔、重庆渝资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其他投资者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联合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联合主承销商全程参与了京东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联合主承销商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和《认购协议》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该等文件合法、有效。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东持股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增加21,768,095,233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明显改善,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巩固现有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有利于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保持稳定,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产生影响。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中,除国管中心、合肥建翔、重庆渝资之外的其他投资者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状况产生影响。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内容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数额 京东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21,768,095,233股,募集资金总额45,712,999,989.30元,扣除发行费用828,294,936.66元,募集资金净额44,884,705,052.64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3年8月12日,经京东方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224亿股,募集资金净额(指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超过460亿元。其中国管中心以其所持京东方显示48.92%的股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京东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权认购部分作价为85.33亿元,公司本次募集现金的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京东方将根据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以上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 根据京东方与合肥建翔、重庆渝资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肥建翔与重庆渝资认购资金将分别全部投入鑫晟光电8.5代线项目和重庆京东方8.5代线项目,除以上战略投资者认购资金之外的募集资金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在以上各募投项目中的分配事项。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013年8月,京东方与中信建投签署了保荐协议,作为京东方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京东方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愿意推荐京东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一、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发行人已经于2014年3月28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帐,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刊登《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的下一交易日(2014年4月8日)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在上市首日(2014年4月8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国管中心、合肥建翔、重庆渝资所认购的京东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所认购的京东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京东方A 证券代码:00072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京东方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4年4月8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第七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朱明强、赵军 项目协办人:孙磊 联系人员:韩勇、倪进、盛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传 真:021-68801551 二、联合主承销商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经办人员:朱明强、韩勇、盛成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传 真:021-68801551 (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经办人员:高贵雄、赵菲、窦昊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联系电话:010-88092036 传 真:010-88092037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经办人员:吴风来、朱锦超 办公地址:深圳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7楼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706665 传 真:0755-82135199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经办人员:曹宁、郑绪一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8号长江证券大厦16楼 联系电话:027-85481899 传 真:027-85481890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朱小辉 经办律师:朱小辉、荣珊珊、郑敏俐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联系电话:010-57763649 传 真:010-58091100 四、审计、验资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建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苏星、徐君祎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2座8层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传 真:010-85185111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票,截至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及尽职调查报告; 6、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7、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8、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11、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 查询地点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联系人:刘洪峰、肖召雄 电话:010-64318888-6272 传真:010-64366264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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