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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3年,公司主业不突出,盈利能力弱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子公司嘉兴中宝持续出现亏损;子公司世峰黄金未能按期恢复生产,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贡献利润;公司依据审慎原则,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2013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2,529.41万元,影响当年利润6515.29万元。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9.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00.55万元。

  嘉兴中宝:2013年度生产预侵料产品110.65万米,碳布0.29万米,制品493件套,销售情况较2012年度有所好转,实现收入3,974.07万元,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盈利能力较低,年度亏损712.39万元。

  世峰黄金:2013年世峰黄金大铬门沟金矿采矿工程取得较大进展,大铬门金矿累计出矿石25,780吨,掘进1,409.14米。世峰黄金资源勘探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基本圈定了小铬门沟地表氧化矿的品位与矿量。

  公司总部:2013年公司总部以完善内控建设为中心,继续根据《内控建设框架》以及《完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结合2012年年底公司总部各项内控制度出台并陆续推广实施的前提,在2013年有计划的组织制度培训,加快推进制度有效执行及持续完善工作。公司总部本着"精简机构、开源节流"的原则,加强管理,控制费用,管理费用较去年下降10.6%。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营业总收入40,998,465.9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4%,主要是本期碳纤维原料销售业务增加的影响。

  (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主营业务为碳纤维预浸料及制品产品,碳纤维预侵料产品实现销售102.99万米,比上年同期增长26.63%,受碳纤维价格的波动影响,碳纤维预浸料营业收入为3385.3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2%。

  (3)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

  3、成本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

  (2)主要供应商情况

  ■

  4、费用

  ■

  报告期期间费用合计发生额3,943.2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销售费用下降19.9%,管理费用增长0.31%,财务费用因融资额增加而增长17.31%。

  5、现金流

  ■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3722.94万元,比上年现金流出增加,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增加原料采购现金流出增加的影响。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7.91万元,比上年净流入减少35.58%,其主要变化为上期包含委托理财投资收益的影响。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2.15万元,比上年流入增加409.17%,其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银行贷款的影响。

  6、其它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00.55万元,比上年减少932.04%,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报告期黄金价格的下跌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公司黄金采矿权出现减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2529.41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15.30万元。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报告期化纤行业营业收入增长15.02%,营业成本下降0.31%,毛利率上升14.59个百分点,产品盈利能力有所增强。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

  ■

  预付款项:报告期内预付工程款减少影响所致。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回收子公司出售矿权款等因素影响所致。

  存货:报告期嘉兴公司原料价格下降采购增加等因素影响所致。

  在建工程:报告期增加金矿井巷工程等项目影响所致。

  无形资产:报告期子公司矿权减值因素影响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金矿勘探支出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报告期增加银行贷款影响。

  应付账款:报告期工程应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支付其他应付款增加的影响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世峰黄金所拥有的采矿权位于我国极具开发潜力的十大金矿带之一的扎依尔金成矿带,该地区金矿产地集中、类型多、规模较大、勘查程度较浅,公司待资金面好转后,通过与国内著名的地质勘探公司合作进行有选择有依据地加大勘查深度,并进一步有重点的开展生产性勘探,极有可能发现新的盲矿体,扩大矿床规模,从而找出大型金矿床。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碳纤维预浸料行业是碳纤维应用的中间环节,随着碳纤维预浸料运用的行业范围不断扩展,产品用途从单一体育休闲用品(高尔夫球杆、钓鱼竿、自行车等)向汽车、摩托车配件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工业产品拓展。全球碳纤维及碳纤维预浸料的市场规模将有一定的扩大,中国将是潜力较大的市场之一。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实施新材料重大工程项目,对新材料进行重点支持将会推动我国碳纤维预浸料行业的稳步发展。但是由于国内碳纤维预浸料行业普遍存在的技术创新及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在碳纤维整条产业链中处于不利地位,导致市场竞争激烈,产能过剩。

  公司碳纤维预浸料产品主要应用在体育休闲领域,工业应用领域涉足较少,由于市场及产品开发能力不足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在处于很不利地位。

  2、黄金行业

  我国黄金资源分布广泛,储量比较丰富,资源潜力巨大。根据国内外经济性质及我国黄金产业发展情况分析,未来一段时期,我国黄金产业将会继续稳步快速发展,并呈现以下4大趋势:①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不断延伸的趋势。1949-2011年,随着我国黄金产业政策环境不断完善,黄金勘探能力及开采冶炼技术的不断提高,黄金产量不断增长,从2007年起连续多年保持全球第一产金大国的地位。预计未来一段时期,黄金产业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并将逐步从单一矿产金开发,拓展到副产金、冶炼金开发,从单一矿种开发,渐次形成以金为主、多金属开发的大趋势;②黄金产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的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产业集群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许多地区配置和增强竞争优势的有效突进,我国黄金产业也在向着基地化和园区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公司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等横向一体化行为,小而散的局面开始改观,产业集中度明显加大,大集团、大公司发展迅速,逐步成为主导我国黄金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③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的趋势。发展循环经济是当今世界的潮流,它体现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战略举措。从国际工业发展趋势看,目前许多国家都在推行清洁生产,这也是黄金工业发展的必由之路;④黄金市场金融化发展趋势。在产能和开采技术不断取得进步的同时,从2001年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到2008年黄金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正式上市,我国黄金市场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目前,黄金市场正处于实物商品交易向金融投资性黄金交易转变的起步和发展阶段。可以预见,基于黄金现货与衍生品的二次金融产品开发,将是未来黄金交易新的热点,我国黄金市场金融化趋势明显。

  公司刚进入黄金开采业,与同行业相比,公司所控制的矿山资源量不足;资金短缺成为世峰黄金恢复生产工作及后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但世峰黄金所拥有的采矿权位于我国极具开发潜力的十大金矿带之一的扎依尔金成矿带,该地区金矿产地集中、类型多、规模较大、勘查程度较浅,公司待资金面好转后,通过与国内著名的地质勘探公司合作进行有选择有依据地加大勘查深度,并进一步有重点的开展生产性勘探,极有可能发现新的盲矿体,扩大矿床规模,从而找出大型金矿床。

  (二)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目前经营状况,公司近期发展战略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展业务范围,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继续推进主业转型,有效解决公司主业不突出,盈利能力弱的问题,力争实现扭亏为盈并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经营计划

  根据近期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2014年公司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盘活存量资产,增强存量资产盈利能力,力争减亏并实现扭亏为盈。

  (1)鉴于黄金价格持续走低,公司运营资金不足的实际,暂缓世峰公司恢复生产工作,减少投入,加强费用控制,实现世峰公司全年亏损额控制在1000万元内;

  (2)嘉兴中宝公司强化市场开拓和新产品开发,努力扩大销售规模,同时,加强成本控制,提高产品盈利能力,力争实现扭亏为盈。

  2、调整业务范围,增加国内国际贸易,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

  2014年公司将拓展业务范围,增加国内国际贸易业务,以贸易带动业务,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3、继续推进主业转型,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大力推动和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内部问责和激励机制,加强运营管理和成本控制,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5、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引进专业人员,建立起一支有战斗力和凝聚力的专业管理团队。

  (四)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2014年公司主要资金需求为矿山维护建设及日常运营资金,预计资金总需求为7000万元。资金来源依靠外部融资渠道及企业自筹。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黄金价格波动的风险

  世峰黄金的经营更多的取决于黄金的销售价格以及国内对黄金的需求量。黄金销售价格参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交易价格。而交易价格主要取决于美元计价的国际金价的影响。2013年,国际金价出现大幅下跌,2013年12月31日,国际金价收于1205.29美元/盎司,2014年国际金价仍有下滑的可能,由此会给世峰黄金未来的经营造成不确定性。

  2、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2013年度,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碳纤维预浸料产品的销售。碳纤维预浸料的主要原材料碳纤维供应主要来自于日本进口,碳纤维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压力。

  3、探矿权、采矿权有续展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矿产经营企业必须获得探矿权及采矿权许可证才能在许可期内在规定范围里进行探矿或采矿活动,许可期满可以申请续期。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如果公司在该等权利期满时未能及时续期,公司的合法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

  (二)政策风险

  1、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国家对黄金行业实施多项行业监管政策,如行业准入条件,探矿、采矿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证制度等。我国对国内黄金行业实行较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和管制措施。公司的业务须遵守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这些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动将可能导致本公司的经营成本上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2、环保政策变更导致的风险

  世峰黄金目前在黄金矿产资源开采、选冶过程中伴有可能影响环境的废弃物,如废石、废渣的排放。矿产资源的开采,不仅会产生粉尘及固体废物污染,还可能导致地貌变化、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现象的发生,进而影响到生态环境的平衡。采矿业是国家环保政策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环保标准将不断提高。如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严格的环保政策,将会导致本公司经营成本上升。

  3、税收政策调整的风险

  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42号)文《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如果有权机关取消黄金销售增值税的减免优惠政策,或进一步调高资源税税率或其他税率,则公司控股子公司世峰黄金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存在因税收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公司近年来主业不突出,主业盈利能力弱,造血功能不强,对公司营运资金周转产生较大的压力,世峰黄金恢复生产工作被迫暂停,如果公司未来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满足经营所需,将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战略产生不利影响。

  (四)诉讼风险

  公司与赵晓东关于世峰公司20%股权回购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6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1)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赵晓东股权转让回购余款七千万元;(2)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赵晓东股权转让回购款违约金(以七千五百万为基数,自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一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赵晓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持有的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权变更至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予以协助;一审判决后,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9日二审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尚未判决。

  上海泓泽对此已向公司承诺:若大元股份经司法判决需履行《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书》且大元股份不愿履行时,上海泓泽代大元股份履行回购义务,向赵晓东支付相应回购款项;若大元股份经司法判决需要向赵晓东或其他方赔偿任何损失,上海泓泽将代上市公司赔偿相应损失;若大元股份因《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书》遭受其他经济损失,上海泓泽将代大元股份承担。

  鉴于目前上述案件尚未最终判决,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013年11月15日,经本公司决议,以960.00万元人民币,将100%持股子公司北京大元益祥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售给张洋及其指定方,出售后本公司不再享有其股权。故本期合并范围减少北京大元益祥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罗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4-025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4年4月4日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600号A座11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的董事7人,独立董事林志彬先生因出差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曹丹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戚时明先生因病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朱玉明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罗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于2014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040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005,553.37元,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1,423,291.94元。

  由于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3年度外部审计单位,在聘期内,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公司的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及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65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发出《关于续聘会计师后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单位,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3、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4-026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4日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600号A座11层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林钧先生、卜峰平先生及童向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反馈意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是否符合规定程序、重大决策程序是否合法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董事会贯彻实施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基本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制约又相互衔接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不存在误导、虚假信息。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审查了月、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和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的会议资料,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状况出具的2013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三公原则和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披露,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4-027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9日(星期五)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

  (四)本次会议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辰时代大厦140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年度津贴的议案》;

  8、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于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表出席会议。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加持单位证明于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17:00点前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辰时代大厦1406室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10-84989022

  传 真:010-84989025

  联 系 人:童向阳

  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8日

  授权委托书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表决结果为:“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其他表决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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