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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6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4-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48万股;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2人;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4年4月10日。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14年3月21日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首次授予价格:5.71元/股 4、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根据公司2014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次授予数量和人数如下表所示:
说明: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的《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完全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4 年,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即 2014 年 3 月 21日起计算。 (2)锁定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均自授予之日即 2014 年 3 月 21 日起计算。 (3)解锁期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首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3月25日出具了天健验[2014]57号《验资报告》,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007,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16,007,000.00元。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第六次、第八次会议决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吴土生等7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84,8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991,800.00元。贵公司向吴土生等72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84,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71元,激励对象共计应缴付出资额11,333,208.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4年3月2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全体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11,333,208.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肆仟捌佰元(¥1,984,8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348,408.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116,007,000.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16,007,000.00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12年6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08号)。截至2014年3月2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17,991,8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117,991,800.00元。 三、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4年3月2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4月10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116,007,000股增至117,991,800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龙生和郑玉英夫妇在授予前,持有公司48.75%的股权,授予完成后,俞龙生和郑玉英夫妇持有47.93%股权。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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