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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4-14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东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14-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4日收到国有股东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以下简称"热力公司")《关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有股东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司")《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有股东股权划转概述 热力公司于4月2日接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国有产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郑国资[2014]97号)文件,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郑州市热力总公司100%国有股权无偿划入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净化公司于4月3日接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国有产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郑国资[2014]98号)文件,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无偿划入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用集团") 住所: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南3号院1号楼附1号3层 法定代表人:赵新民 注册资本: 叁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3年09月12日 经营范围:从事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服务。 三、本次股权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1、热力公司、净化公司、公用集团均是郑州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属于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国有股东的经济性质未发生变化。 2、本次股权划转,公司国有股东持股数未发生变化。划转前,公用集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划转后,公用集团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97%。 本次划转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图 ■ 3、本次股权划转,公司国有股东热力公司和净化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行政管理权限不变,原有经营方式不变,因此,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对公司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4、本次股权划转,公司董事会结构、人员不发生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密切关注本次股权划转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2、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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