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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4-036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3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许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8,301,66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191,515,000股的46.11%。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6,7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09%。 合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14人,代表股份88,418,3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68%。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许刚先生、谭瑞清先生、常以立先生、杨民乐先生、黄礼高先生、张其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许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 %;反对0 股;弃权0股。 1.2 选举谭瑞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 %;反对0 股;弃权0股。 1.3 选举常以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 %;反对0 股;弃权0股。 1.4 选举杨民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 %;反对0 股;弃权0股。 1.5 选举黄礼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 %;反对0 股;弃权0股。 1.6 选举张其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 %;反对0 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张治军先生、陈俊发先生、许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张治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 %;反对0 股;弃权0股。 2.2 选举陈俊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 %;反对0 股;弃权0股。 2.3 选举许晓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 %;反对0 股;弃权0股。 非独立董事许刚先生、谭瑞清先生、常以立先生、杨民乐先生、黄礼高先生、张其宾先生与独立董事张治军先生、陈俊发先生、许晓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14 年 4月 4日起至 2017 年 4月3日止)。 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冯军先生、樊立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冯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 %;反对0 股;弃权0股。 3.2 选举樊立兴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 %;反对0 股;弃权0股。 冯军先生、樊立兴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赵拥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14 年 4月 4日起至 2017 年 4 月3日止)。 第五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公司对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家臣先生、张栋先生、李中军先生、王敏康先生,董事郭旭先生及监事舒迎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监事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4、审议《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6,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 %;反对111,704 股;弃权0股。 5、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6,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 %;反对111,704 股;弃权0股。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8,306,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 %;反对111,704 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4-037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焦作高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焦作市联泰精细 化工有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焦作高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泰化工”)和焦作市联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化工”)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高泰化工、联泰化工。实施吸收合并后本公司存续,高泰化工、联泰化工注销,高泰化工和联泰化工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本公司承继。高泰化工、联泰化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一、现场申报 请持债权资料到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二、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高泰化工、联泰化工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通知本公司,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高泰化工、联泰化工的债权将由吸收合并后的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4-038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4日(周五)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4年3月30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许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谭瑞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许刚先生、谭瑞清先生简历附后)。 1.1选举许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谭瑞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许刚、谭瑞清、杨民乐、陈俊发、许晓斌,其中许刚为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陈俊发、许晓斌、黄礼高,其中陈俊发为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张治军、陈俊发、谭瑞清,其中张治军为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许晓斌、张治军、常以立,其中许晓斌为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韩健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申庆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韩健华先生简历、申庆飞先生简历及通讯方式附后)。 3.1聘任韩健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聘任申庆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总经理韩健华先生提名,聘任和奔流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申庆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聘任杨民乐先生、王学堂先生、靳三良先生、李明山先生、吴彭森先生、刘红星先生、彭忠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4.1聘任和奔流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聘任申庆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聘任杨民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聘任王学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5聘任靳三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6聘任李明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7聘任吴彭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8聘任刘红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9聘任彭忠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赵拥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赵拥军简历附后)。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郝军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郝军杰女士简历及通讯方式附后)。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4日 附件: 简 历 1、许刚,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自2002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许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7,927,076 股,占总股本的 14.58%,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谭瑞清,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2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银科国际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谭瑞清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及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3,068,590股,其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67,000 股,共持有本公司股票33,135,590股,占总股本的 17.3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谭瑞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韩健华,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任焦作煤业集团王封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任焦作煤业集团多晶硅项目常务副指挥长;2009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河南煤化工集团焦煤合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3年4月任河南煤化工集团焦煤合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河南煤化工集团焦煤多晶硅二期工程指挥长;2013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韩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和奔流,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5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和奔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6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35%。和奔流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杨民乐,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自2002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郑州大学硕士生导师;全国无机盐协会锆盐专家组组长;《钛白》杂志编委;焦作市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杨民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752,000 股,占总股本的 0.39%。杨民乐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王学堂,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学堂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55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29%。王学堂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靳三良,男,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先后担任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设备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靳三良先生持有本公司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8%。靳三良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李明山,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83年9月至1995年7月,曾先后担任焦作市化学制药厂业务员、供应科科长、销售科科长等职务。1995年10月至2005年7月任焦作市化学制药厂副厂长。2005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采购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明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97,400 股,占总股本的 0.10%。李明山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吴彭森,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3年12月,任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4年1月至2005年10月,任上海吴江峥嵘化工厂生产厂长。2006年8月至2009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锆业分公司经理;2009年8月至2011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钛业三分公司经理;2011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吴彭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302,000 股,占总股本的 0.16%。吴彭森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0、申庆飞,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硕士,具有会计师、金融专业经济师、董事会秘书等资格证书。2003年7月至2006年1月,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08年6月至2011年1月,任广州摩登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副总监。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任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申庆飞先生持有本公司限制性股票 2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10%。申庆飞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秘书申庆飞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传真:0391-3126111 电子邮箱:bll002601@163.com 联系地址: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54191 11、彭忠辉,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2008年6月至2009年12月任河南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任河南朝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炼铁厂厂长。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任郑州增奇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2年10月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炼钢厂技术总工程师。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贵州省诺亚精工铸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1月到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彭忠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2、刘红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工程师。2008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作氯碱分公司常务副经理。2010年6月至2011年11月任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作氯碱公司经理。2011年11月至2014年2月任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 年2月到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刘红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3、赵拥军,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企业法律顾问,曾任公司计量能源科科员,法律部科员、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赵拥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7,500 股。赵拥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4、郝军杰,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业务主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郝军杰女士持有本公司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郝军杰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郝军杰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传真:0391-3126111 电子邮箱:bll002601@163.com 联系地址: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54191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4-039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4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3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30,000,000股,用于2×15万吨/年富钛料建设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11月28日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以及相关各方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定向增发的各项事宜,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为了配合公司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到2×15万吨/年富钛料建设项目(一期),截至目前该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公司结合目前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法律顾问等机构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综合各方意见,公司董事会经慎重研究,决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相关材料。 公司董事会对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不便之处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4-040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4年3月30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第五届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冯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结束止。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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