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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 建峰化工 公告编号:2014-019 债券代码:112122 债券简称:12建峰债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修改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4日(星期五)10:30。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598,799,235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公司股份381,345,310股,占股本总额598,799,235股的63.69%。 (二)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81,345,31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81,345,31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81,345,31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81,345,31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77,834.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316,952.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4,194,393.96元,2013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52,155,275.61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56,680,204.53元。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了满足聚四氢呋喃在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公司暂不分红、不送股、不转增。 表决结果:381,345,31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股东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回避,未参加投票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总数未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69,661,57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381,345,31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81,345,31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大信专审字(2014)第12-00002号 )。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股东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回避,未参加投票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总数未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69,661,57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十)审议通过《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年,公司持续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办理存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25,000万元。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包括利息支出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办理票据中间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承兑汇票日余额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公司委托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全年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办理贷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 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股东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回避,未参加投票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总数未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69,661,57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刘震海律师、李国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渝天律[2014]见字第05号),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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