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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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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3版)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项目配套资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用”)的《供应商指定合同》。公司被确定为上海通用SGM216项目后鼓式制动器批量配套供应商,该项目的预计批产时间为2016年9月。此《供应商指定合同》为上海通用授权公司立即启动必要的工作以确保按期交样及零件质量。公司将积极配合上海通用推进该项目。

该产品后续订单情况取决于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预计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暂无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2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4月8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公司于2014年4月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为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伟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条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4月8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9.86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和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11,896万股(含11,896万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7,294.56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产4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建设项目40,21424,000
2年产40万套带EPB的电子集成式后制动钳总成技改项目16,00016,000
3年产12万吨汽车关键零部件铸件项目72,34172,341
合计128,555112,341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须获得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2412号),确认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验资机构等中介机构,具体承办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工作;

2、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进行沟通,依法履行申报、审核程序;

3、授权董事会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框架内,根据证券市场行情以及相关政策环境的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时机、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选择条件;

4、授权董事会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之目的,进行与特定发行对象或证券申购人,以及上述主体的代理人、顾问的磋商、沟通;

5、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时所依据的外部因素(包括:证券市场、政策环境或可能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影响的其他外部因素)发生变动时,根据上述情势变化,及时酌情调整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发行方案或发行定价基准日;

6、授权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署、出具有关法律文件、做出相关承诺;

7、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股票发行、认购、询价、定价等有关事宜、办理筹集资金专项存储及监管、办理新股上市的有关事宜、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信息披露等事务;

8、授权董事会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酌情对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

9、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或经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框架内,做出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决定,进行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工作,签署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文件;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有关分红的条款进行了修订。

序号涉及条款修改前的表述涉及条款修改后的表述
1(十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十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累积可分配利润超过每股1元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对公司最低分红比例进行重新研究论证,并邀请独立董事和累计持股不少于【1】%的中小股东参与分红政策调整的研究论证,研究制定的分红政策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提供网络投票,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条 除第一百七十九条的情形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审批程序遵照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除第一百七十九条的情形外,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分红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分红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4年4月30日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五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林法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条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4月8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9.86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和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11,896万股(含11,896万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7,294.56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产4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建设项目40,21424,000
2年产40万套带EPB的电子集成式后制动钳总成技改项目16,00016,000
3年产12万吨汽车关键零部件铸件项目72,34172,341
合计128,555112,341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须获得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2412号),确认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八、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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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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