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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30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4位董事现场,3位董事视频)。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俊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详见2014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关于提请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4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31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4位监事现场,1位监事视频)。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监事王军先生对此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是目前养猪业低迷,存在不可控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32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2014年4月8日,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佳和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和农牧”或“被担保人”)在银行办理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分期提供累计总额为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的担保内容及方式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为了保障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此次担保以佳和农牧无权利瑕疵、无权利负担的所有分公司生猪等动产进行抵押、佳和农牧控股股东湖南佳和农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和控股”)持有佳和农牧的无权利瑕疵、无权利负担的50.93%股权质押为反担保条件,一旦佳和农牧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或双方约定的实现担保的情形时,佳和农牧无条件同意本公司有权直接变现佳和农牧、佳和控股进行反担保的的动产及股权,直到本公司担保权利全部得以实现;同时由佳和农牧实际控制人李铁明先生以其持有佳和控股的全部股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按担保额度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

  该单笔担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公司名称:佳和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东路46号铭诚大厦2216房

  法定代表人:李铁明

  成立日期:2006年4月3日

  注册资本:7500万元

  实收资本:7500万元

  经营范围:牲猪的饲养、收购、销售;农副产品、饲料、饲料原料及添加剂、预混料、有机肥料、农牧机械设备的销售;饲料管理软件的开发、销售;饲养管理技术咨询;鸡、猪副产品、活大猪、冻肉及肉制品、饲料原料的进出口业务(报商务厅进出口备案后方可经营);种猪的生产(由分公司在许可证书核准范围内经营,有效期至2014年11月13日)。

  截至目前,本公司与佳和农牧、佳和控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存在为佳和农牧下属猪场提供饲料销售的业务关系。

  (二)被担保人股权架构

  ■

  (二)被担保人基本财务状况

  ■

  三、此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与反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

  1、被担保的主债权:一年内银行对佳和农牧提供贷款而形成的债权。

  2、担保金额:累计担保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反担保措施:

  此次担保以佳和农牧无权利瑕疵、无权利负担的所有分公司生猪等动产进行抵押、佳和农牧控股股东湖南佳和农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和控股”)持有佳和农牧的无权利瑕疵、无权利负担的50.93%股权质押为反担保条件,一旦佳和农牧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或双方约定的实现担保的情形时,佳和农牧无条件同意本公司有权直接变现佳和农牧、佳和控股进行反担保的的动产及股权,直到本公司担保权利全部得以实现;同时由佳和农牧实际控制人李铁明先生以其持有佳和控股的全部股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按担保额度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1、担保的基础

  一方面,本公司与佳和农牧同处生猪养殖产业链,本公司主营猪用饲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生产基地覆盖华南、华东、东北地区,佳和农牧主营生猪规模化饲养,其生猪养殖分布的区域与本公司饲料生产基地覆盖区域基本重合,本公司各地的饲料销售半径能覆盖佳和农牧养殖分子公司所在区域。

  另一方面,双方已经建立良好的合作基础。目前本公司与佳和农牧在几个业务板块开展合作,包括股权合作(本公司受让佳和农牧之控股子公司清远佳和20%股权)、日常饲料交易(金新农向佳和农牧旗下分子猪场销售饲料业务)、管理合作(双方合作筹备养猪商学院)。同时佳和农牧作为国内新丹系猪的专业养殖机构,以生猪产业化、规模化养殖方面深耕数载,具有丰富的猪场管理经验和可靠的的生猪养殖技术,将为本公司提供养殖管理咨询服务,协助本公司提升猪场管理水平、加快猪场管理经验的积累、加快生猪市场开拓步伐。

  双方在产业发展需求和未来合作项目的深入开展上,已为双方更进一步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佳和农牧加强合作,有助于双方扩大各自主业的经营优势,对后续双方深层次的合作具有战略意义。

  2、担保的合理性分析

  一方面,从行业特征来说,养殖行业是一个投入大、周期长、产出慢的行业,规模化猪场的发展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佳和农牧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近年来养殖规模持续扩大(2012-2013年投资扩建的猪场需要资金保障产能释放),净利润持续增长,因产能释放对资金需求量比较大,且目前的资金规模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从本公司本身来说,上市后具备良好的品牌效应,在融资方面较其他中小企业具有相对优势,本公司为佳和农牧向银行融资进行保证担保能获得银行的认可。

  另一方面,2014年第一季度,猪价地位运行,散养户加速推出,规模养殖企业承受一定压力,但佳和农牧作为国内新丹系猪的专业养殖机构,以生猪产业化、规模化养殖方面深耕数载,具有丰富的猪场管理经验和可靠的的生猪养殖技术,其营运能力能够保证其偿债能力。同时其专业的猪场管理能力亦能为本公司的养殖提供专业管理咨询服务。

  基于双方合作的基础和双方发展需求,本公司目前为佳和农牧向银行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

  3、担保的合规性

  此次对外担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要求,符合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风险分析

  (1)被担保人的信用风险: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以及在资金管理领域的错配措施,可能存在被担保人到期不能支付银行存款的风险。

  (2)被担保人的经营风险:被担保人在在资金管理领域的错配措施,形成较大的短期资金缺口。考虑到养殖业的景气循环形势(猪价行情波动,疫情变化、国家环保政策变化、未来养殖成本上升风险极大),以及目前被担保人主要依赖外延式扩张的发展模式,都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

  (3)本公司资金短期偿付风险:目前本公司在经营管理领域中加大了资金投入,特别明显的是扩大了信用规模,如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逐步达产,资金需求加大。如果对方资金安排不合理,不能按期支付银行贷款,本公司代为偿付也会出现短期资金偿付不能风险。

  2、风险控制:

  (1)反担保措施:为防范本次担保风险,双方已约定反担保措施。本公司要求除被担保人控股股东持有的佳和农牧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外,还必须以其所有分公司的全部生猪等动产质押(价值在0.8亿元左右)给本公司,一旦出现逾期风险,本公司依照约定排他性条款要求处分其全部生猪等动产。

  (2)偿付能力跟踪:被担保人应将每月的资金计划与实际的资金使用情况、月度财务报表按月提交给本公司,在出现不能偿付银行贷款时候,必须立即告知本公司。

  (3)规模控制:本公司分期进行担保,第一期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后续担保须根据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与资金状况的改善来确定后续担保条件和规模。

  (4)贷后资金监管:跟贷款行合作,对被担保方偿还能力进行动态跟踪,包括对被担保方所有大额资金收付进行监管,大额付款须经过本公司同意。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授权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7,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0,540.55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21.1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及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与佳和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同处生猪养殖产业链,基于双方合作的基础和双方发展需求,公司目前为佳和农牧向银行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具有可行性。

  2、公司通过对佳和农牧和及其控股股东湖南佳和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得出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利益。该对外担保的风险已充分揭示,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保障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此次对外担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33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号——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1)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超过3,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号——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投资品种。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审议程序、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予以执行。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内控制度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3、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的理财小组(由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

  公司滚动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3,000万元,其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新农《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号——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投资品种,风险须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进行此事项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对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内控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2、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风险可控。

  3、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自有资金比较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34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4年4月2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成农投资”)《关于提请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成农投资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详见2014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截止公告日,成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0,743,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5%,持股比例超过3%。成农投资具有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补充通知,除增加《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35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14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成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0,743,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5%)《关于提请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成农投资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14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现将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4 月 22 日至 2014 年 4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3 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2 日下午15:00至 2014 年 4 月 23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4 年 4 月 21 日。

  二、出席对象

  (一)截至 2014 年 4 月 21 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审议《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3: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议案4: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5: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6:审议《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7:审议《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审议《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9: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10: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1-8已经公司 201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 201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4年 3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10已经公司201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4 年 4 月 22 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4 年 4 月 22 日下午4点送达)。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在2014 年 4 月 22 日下午4点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电 话:0755-27166396

  传 真:0755-27166396

  地 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五)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4 年 4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2548”

  3、投票简称:“金新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2 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3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冉茂春 冯青霞

  电 话:0755-27166396 27160274

  传 真:0755-27166396

  地 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邮 编:518106

  附件:《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金新农:002548)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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