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部分数据进行更正的公告 2014-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与业绩快报相比基本每股收益此次发生较大变动的原因系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采取模拟增发方式进行处理时,对“收购协议中的换股比例”的计算存在理解偏差所致,在此之外,业绩快报披露的其它数据和指标不存在上述情形。 2、2014年度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公司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公司发行在外的期初普通股股份数1,064,591,435.00股,而无需采取模拟增发的方式进行处理。 二、关于对《201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部分数据进行更正的内容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股份”、“公司”) 于2014年2月28日披露了《201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由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实现非上市公司借壳上市且构成反向购买,在计算报告期每股收益时,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实施审计时,对公司执行上述规定采取的有关“收购协议中的换股比例”的计算存在理解偏差,如此将导致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每股收益与业绩快报已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对此进行相应更正,由已披露的本报告期的0.17元/股更正为0.28元/股,上年同期的0.10元/股更正为0.21元/股,增减变动幅度的70.00%更正为33.33%。除上述更正外,业绩快报披露的其它数据和指标则不存在上述情形。 相关内容如下: 1、《201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更正前(单位:人民币 元):
更正后(单位:人民币 元):
2、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基本每股收益与业绩快报已披露的数据之所以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采取模拟增发方式进行处理时,对“收购协议中的换股比例”的计算存在理解偏差所致。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更正前后具体如下:
注:2013年,宝鹰建设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实现非上市公司借壳上市且构成反向购买,在计算报告期的每股收益时,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包括: 1、报告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报告期期初至购买日所处当月的加权平均股数+购买日起次月至报告期期末的加权平均股数。 2、报告期期初至购买日所处当月的加权平均股数=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加权平均股数×收购协议中的换股比例×期初至购买日所处当月的累计月数÷报告期月份数。 3、购买日起次月至报告期期末的加权平均股数=被购买方(法律上母公司)加权平均股数×购买日起次月到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报告期月份数。 4、比较期间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加权平均股数×收购协议中的换股比例。 5、收购协议中的换股比例计算是以购买方(宝鹰建设)模拟发行价格与本公司实际发行价格进行计算。 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