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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4-02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4年4月4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其中董事宋尚龙由于出差委托董事孙晓峰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设立战略规划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 《设立衍生品经纪业务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4-0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8,583,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7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978,583,016股,本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957,166,03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4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4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4月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1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957,166,032股摊薄计算,公司201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5元。 八、咨询机构: 1. 咨询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证券部 2. 咨询联系人:刘洋、黄野秋 3. 咨询电话: 0431-85096806、0431-85096807 4. 传真电话: 0431-85096816 九、备查文件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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