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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4-02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的通知,因融资需要,东南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6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0%)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4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4月4日,质押期限自2014年4月4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东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92,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7%,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292,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7%,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4-02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4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方健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方健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方健民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方健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方健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4-00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子公司长沙香江商贸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参加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竞得地块编号为【2014】长土网017号宗地的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土地位置: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具体范围为:东临捞刀河路、南临兴联路、西临规划道路、北临柏叶路。 2、地块面积及其他:挂牌总面积58963.57平方米(合88.446亩),其中出让面积48135.96平方米(合72.204亩)、规划路幅2657.27平方米(合3.986亩)、绿化带8170.34平方米(合12.256亩)。建筑密度≤60%;容积率≤2.0;绿地率≥10%;建筑高度<36米;广场面积≥有效面积5%。 3、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50年。 5、土地总价:人民币肆仟贰佰捌拾伍万元整(¥42,850,000元)。 6、备查文件:《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履行承诺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辽宁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辽证监办字﹝2014﹞10号)要求,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的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并2014年2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020)。于2014年3月2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相关公告于2014年3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035)。 截至目前,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本公司的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 按照监管指引及辽宁证监局的要求,公司将根据上述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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