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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宏观经济形势下的房地产现状

  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负面影响深远而持久,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艰难曲折,各国经济政策相应地做出不断调整以增加就业、刺激消费、扩大出口,贸易保护、通货膨胀重新抬头。2013年,世界经济继续处于政策刺激下的脆弱复苏阶段,总体形势相对稳定,维持着“弱增长”格局,但各大经济体内部出现分化,美国、日本经济稳定增长,欧元区持续萎缩,主要新兴经济体增长动力不足,增速继续放缓。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特别是新兴国家下行明显的背景下,中央政府确立了“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总体工作思路,在防范经济下行风险的同时,更加强调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在此宏观政策的影响下,2013年GDP达到56.88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7.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国民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房地产调控方面,2013年房地产政策整体调控基调贯彻始终,但是调控手段发生一定的转变。继年初“国五条”出台后,中央政府并未出台新的更为严厉的行政调控政策,而是通过加快土地制度改革进度、持续推进保障安居工程、坚持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等措施致力于形成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逐步以市场化的调控方式取代强制性行政调控手段。受此影响,住宅市场刚性需求和合理的改善型需求谨慎释放,加之本年度相对宽松的资金状况,报告期内全国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景气度回升的局面: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7.3%;商品房销售额8.1万亿元,同比增长26.3%;房地产开发投资86,013亿元,同比增长19.8%;商品房新开工、施工和竣工面积分别同比增长13.5%、16.1%和2%;房地产销售均价亦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报告期内,房地产市场在呈现恢复性反弹的同时,也逐步呈现出分化的特征: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刚需强劲,成交量放大,房价平稳上涨;而三、四线城市商品住宅新增供应不断释放,但需求有限,因楼盘区位、设计、售价、建筑质量等的差别,导致不同项目楼宇销售形势差异很大。

  针对房地产市场整体回暖、市场出现分化的趋势,公司董事局审时度势,紧跟市场发展方向,在加大楼宇销售力度、优化区域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成本管控力度的基础上,逐步实施公司的战略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70.17亿元,比上年增长54.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38亿元,同比减少1.37%;报告期内每股收益0.659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37.28亿元,比上年期末增长50.97%。

  3.2 2013年经营情况回顾

  1、销售业绩再上新台阶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和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通过品牌整合、多盘联动、营销创新,运用有效的价格策略和促销策略,深度挖掘市场需求,促使销售业绩比去年有较大幅度提升。报告期内,全年公司实现合同销售超84亿元,销售回款超75亿元。其中,珠海本地市场继续保持龙头地位,并呈现上升势头,全年实现销售超58亿元;异地市场经过多年辛勤耕耘亦进入收获期,贡献了约30%的合同销售金额,全面开花的良性运营局面保证了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平稳增长。

  2、区域布局优化,项目储备质地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规划了业务拓展战略布局,明确了“珠海为战略大本营,武汉、广州、南宁等一二线城市重点突破”的战略思想。在此思想指导下,公司在珠海、武汉、南宁、威海等地积极获取土地储备。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公开竞拍及股权收购先后取得了南宁高新区项目、威海九龙湾项目、珠海唐家湾铜鼓角项目、横琴新区珠横国土储2013-08地块、武汉王家墩CBD等项目,为公司未来几年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盘活存量资产,项目运作高效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快速推进小组及快速销售小组,按照快速开工、快速推进、快速销售的原则,全面启动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工作:一是加大力度推进在建在售项目;二是全面加快盘活一批新开工项目,提升周转率和经营效益;三是加快启动一批存量项目的前期定位和设计工作。上述工作的有序推进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周转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收益水平。

  4、商业地产发展步伐加快,促进产业升级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于传统住宅地产业务的开发销售,亦致力于寻求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现金流以及可以增厚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关业务的拓展,丰富公司经营业态,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在商业地产领域,公司全速推进珠海市规模最大的城市综合体-华发商都的建设工作,并通过全球招商的形式加大招商推广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华发新天地商业项目运营管理不断加强,人气逐渐积聚;华发蔚蓝堡和大连华发新城商业配套设施的招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他项目的商业配套正全面铺开市场调研、业态规划以及招商等工作;在土地一级开发领域,荣成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正按计划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华发文传公司成功承办“十一届珠海国际沙滩音乐节”等大型活动;容闳国际幼稚园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会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5、提升管理水平,优化管理体系并加快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国际知名咨询公司对公司未来五年的战略发展提出管理咨询建议,明确了战略定位、战略目标和落地措施;加大了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完成了部分业务的分离和人员安置、逐步推行下属职能公司实施独立运作;公司持续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实行审批事项分级授权,加快呈文审批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稽核和法律风险控制,组织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完善了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3.3 2013年相关经营数据

  详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

  3.4 经营计划

  2014年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和市场走向,着力改革创新,优化市场布局,积极实施战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整体竞争力,开创公司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1、全面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周转率,努力实现销售业绩新突破。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开发建设,为楼宇销售创造有利条件。按照公司盘活存量资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总体经营计划和各项目开发计划,把握项目各个环节,确保各项目高效、有序、顺利推进。二是以强有力的举措,全力推动楼宇销售。制定总体销售和回款计划方案,并按项目分解指标;顺应市场变化,勇于开拓思路,实施营销创新,以符合市场的价格策略和促销策略,运用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全力实现销售业绩的新突破。

  2、坚持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两手抓,确保运营安全,提高经营效益。

  一是继续推进多元化融资工作。二是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建立健全资金计划管理体系。做好资金计划,统筹安排资金的调拨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体系,全方位提升成本费用控制能力。搭建成本管理体系,把成本控制贯穿到各个环节,推行限额设计,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价格壁垒,降低开发成本;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提高单位员工产值,控制人工成本。

  3、以发展战略引领优化布局,推进各项产业全面发展。

  一是扎根珠海,拓展异地,不断优化区域布局。继续扩大珠海本地土地储备规模,巩固珠海区域市场龙头地位;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一二线城市为核心,利用城市选择指标,结合现有城市布局,优先考虑进入集聚效应进一步扩大、区位优势较为明显的城市。二是加快推进商业地产发展,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加速推进华发商都的建设和招商工作,全面做好开业及运营管理各项工作,把华发商都打造成为独具特色并具有影响力的标杆商业品牌;加强商业管理团队建设,建立完善商业运营管理体系,加大对各项目配套商业招商工作力度,促进商业地产全面发展。三是促进配套产业不断发展。加强与华发集团之间的教育产业整合工作,提高教育产业的运营效益;加强各项目配套会所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益;继续推进文化传播事业的发展,积极发挥《优生活》杂志、优家网及华发网站的平台作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4、推进战略规划实施,促进管理体系不断优化。

  一是实施精品战略升级。将"精品1.0"升级到"精品2.0"把项目市场实际与华发积累精品经验相结合,建立符合市场化的精品定位。二是推进产品标准化建设。以设计为主导,市场、营销、工程、成本、招采等部门协同,全面总结现有经验,逐步建立产品标准化体系,形成产品系列,制定分产品、分模块的标准化体系;综合考虑采购、成本等因素,对成功产品进行快速复制,并适时增加创新产品。三是加快战略实施支撑体系建设。改进组织结构,调整管理模式,明确公司总部与下属公司的责权利关系,建立高效运营管控体系;继续对现有流程进行疏理完善,通过流程再造,提升营运效率。四是加快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薪酬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加强人才储备、人员培训、薪酬激励工作,提高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激发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发展。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及本部共计80家,比上一年度增加16家子公司,减少1家子公司。其中15家子公司为新设公司,另外1家子公司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1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3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定于2014年4月9日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4月8日,公司董事局主席袁小波先生因年龄原因向董事局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董事局主席、董事及在董事局所担任的一切职务,辞职申请自董事局审议批准后生效。在征得所有董事同意后,公司董事局于2014年4月8日重新发出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

  2014年4月9日,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小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到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工作总结及2014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337,740.2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9,168,731.3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0,762,578.18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及分配2012年度现金股利81,704,562.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8,226,747.53元,拟以本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817,045,6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63,409,124.00元(含税)。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公告详见本公司公告(编号:2014-013)。

  八、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公告详见本公司公告(编号:2014-014)

  九、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1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50亿元(不包括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所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350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单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贷款或授信。

  上述贷款及授信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起至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2.27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为股份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为满足2014年度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如下担保:

  1、单笔对外担保具体金额如下:

  (1)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单笔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公司与控股公司(含其下属公司)相互间提供单笔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应要求被担保公司的非公司全资控股或控制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3)公司对非控股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单笔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

  2、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2013年底担保余额基础上净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人民币187.73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为股份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合计为人民币350亿元。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班子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的批准及授权的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起至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公告详见本公司公告(编号:2014-015)。

  十八、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公告详见本公司公告(编号:2014-016)。

  十九、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总额人民币100亿的额度内决定并具体开展对外投资事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局限于股权收购及转让、设立公司、增资、签署合作协议等,同时授权董事局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前述100亿元投资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起至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土地购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总额人民币150亿元的额度内决定并具体开展土地购置工作。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起至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准确、及时地提供良好的服务,拟续聘其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并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具体审计工作量对费用进行调整。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2014年1月3日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作如下修订:

  一、原第二十三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一) 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内部稽核室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二)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表错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如下表:

  ■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局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修订为: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局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内部稽核室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重要缺陷:①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②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③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追溯调整。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二、原第二十四条:“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重大缺陷:①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③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④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显示的重大或组合构成重大缺陷的多项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修订为: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重大缺陷:①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③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④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显示的重大或组合构成重大缺陷的多项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重要缺陷:①因控制缺陷,导致公司出现较大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②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存在较大不利影响的;③内部控制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二十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现结合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修改为: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临时会议的通知则应当在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会会议可以随时召开,会议通知可以以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但召集人应当在监事会会议上作出说明。”

  二十四、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俞卫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因工作安排需要,经李光宁总裁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俞卫国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同时免去其财务总监职务。俞卫国先生的副总裁任期为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为止。

  二十五、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何玉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原财务总监俞卫国先生因工作原因免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李光宁总裁提名,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何玉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为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为止。

  二十六、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局主席辞职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公告(编号:2013-017)。

  该议案通过后,公司董事局成员为10人,未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会议有效。在李光宁董事的主持下,董事局继续审议剩余议题。

  二十七、以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局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选举,李光宁董事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预算工作小组组长,任期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为止。

  二十八、以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局主席袁小波先生于2014年4月8日向公司董事局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谢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十九、以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告(2014-018)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简历

  俞卫国: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审计师。历任珠海市审计局基本建设审计科副科长,2001年5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何玉冰:女,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7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

  谢伟:男,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铧创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铧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2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9日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葛志红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337,740.2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9,168,731.3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0,762,578.18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及分配2012年度现金股利81,704,562.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8,226,747.53元,拟以本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817,045,6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63,409,124.00元(含税)。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现结合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修改为: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临时会议的通知则应当在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会会议可以随时召开,会议通知可以以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但召集人应当在监事会会议上做出说明。”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3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2014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2013年度公司有如下日常关联交易未经审议或超出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学兵、王全洲、陈世敏、江华对本次交易表示赞同,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华发集团,成立于1986年5月1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下属企业。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5]256 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经核查,公司2013年度未经审计或超出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501.02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较小,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全洲、陈世敏、江华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性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4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4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14年预计可能与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包括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学兵、王全洲、陈世敏、江华对本次交易表示赞同,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华发集团,成立于1986年5月1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下属企业。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5]256 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预计收取华发集团托管费、营销费用等款项1,659.92万元。

  2、预计支付华发集团物业管理费等款项15,275.25万元。

  3、商标许可使用

  本公司与华发集团于2001年5月17日签定商标转让合同,华发集团将其拥有的注册号为747207的“华发”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同时在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同意许可华发集团(包括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较小,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全洲、陈世敏、江华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性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1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5亿元。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贷款及授信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贷款及授信的具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扩大公司融资渠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1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5亿元。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贷款及授信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贷款及授信的具体事项。

  上述贷款及授信事项以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起至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集团财务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伟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地址:珠海市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8号楼A区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集团财务公司为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占10%,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占90%。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总股本21.91%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扩大公司融资渠道;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全洲、陈世敏、江华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扩大公司融资渠道;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6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配合各下属子公司做好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及综合授信安排,2014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担保的具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配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融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为配合各下属子公司做好向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及综合授信安排,2014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担保的具体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起至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伟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地址:珠海市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8号楼A区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集团财务公司为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占10%,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占90%。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总股本21.91%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配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融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全洲、陈世敏、江华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是配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局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于2014年4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局主席袁小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袁小波先生因年龄原因,向公司董事局请求辞去所担任的董事局主席、董事及在董事局所担任的一切职务。辞职申请自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后生效。

  袁小波先生确认与公司及董事局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需要公司股东知悉的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局对袁小波先生为公司所作出的卓著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

  3、会议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10:00

  4、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8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6、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土地购置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特别决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1)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1000

  邮编:519030

  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五、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1:股东登记表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4 年 月 日

  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

  备注: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9日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到10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局十位董事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袁小波先生“董事局名誉主席”称号的议案》。

  袁小波先生自2001年2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以来,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公司发展谋篇布局、统筹规划。任职期间,袁小波先生提出打造“精品”的开发模式并使之成为公司房地产开发的核心理念,确立并稳步推进“立足珠海、面向全国”的发展战略,实现了公司从单纯的住宅开发商向精品住宅、商业地产、保障性住房建设及配套教育产业在内的综合性地产开发商的巨大跨越。资本市场方面,在袁小波先生的统筹运作下,公司于2004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并在资本市场上多次融资,成功的资本市场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和机遇。

  为表彰袁小波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卓著贡献,特授予袁小波先生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名誉主席”的称号。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将于2014 年4月15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财务总监等管理层将就公司2013年经营业绩、未来发展战略等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www.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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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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