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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4-021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何时金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何时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何时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10日至2017日年4月9日,何时金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何时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续聘何时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10日至2017日年4月9日,何时金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许志寿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续聘许志寿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10日至2017日年4月9日,许志寿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任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续聘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10日至2017日年4月9日,任晓明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郭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续聘郭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10日至2017日年4月9日,郭晓东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吴雪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雪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10日至2017日年4月9日,吴雪萍女士的简历见附件。吴雪萍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579-86551999 传真:0579-86555328 邮箱:wxp@dmegc.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张芝芳女士为公司财务部长的议案》; 同意续聘张芝芳女士为公司财务部长,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10日至2017日年4月9日,张芝芳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改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改选。新一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9日。改选后新一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何时金、徐文财、厉宝平、卫龙宝、季国平等五人组成,由何时金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卫龙宝、厉宝平、钱娟萍等三人组成,由卫龙宝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季国平、何时金、卫龙宝等三人组成,由季国平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钱娟萍、季国平和胡天高等三人组成,由钱娟萍女士任主任委员。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6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和资金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3)详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14年4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董事长兼有关高管人员的简历 一、何时金先生简历 何时金:男,中国籍,1961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第五届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全国创业企业家、全国经营大师、全国优秀(杰出)青年企业家、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经理、董事长)、浙江省优秀乡镇企业家、全国星火先进工作者、全国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标兵、“九五”全国技术改造先进工作者、全国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先进工作者、全国电子行业劳动模范、东阳市人大常委,全国磁性材料与器件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市磁性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浙江省分会副会长、浙商研究会副理事长、全国劳动模范。曾任横店磁性材料厂副厂长,浙江东阳磁性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4年2月担任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4年4月10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许志寿先生简历 许志寿:男,中国籍,1956年11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东阳软磁材料厂厂长,浙江东阳磁性企业集团公司软磁部部长,本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等职。2005年10月22日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7月23日至今任东阳市东磁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最近五年除兼任赣州新盛稀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东阳市东磁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4年4月10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三、任晓明先生简历 任晓明:男,中国籍,1964年9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东阳磁性材料总厂财务科长,浙江东阳磁性企业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总监,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2005年2月26日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4年4月10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四、郭晓东先生简历 郭晓东:男,1968年出生,中国籍,工商企业管理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加入东磁,历任软磁材料厂车间主任、软磁三厂厂长、软磁事业部总经理,2011年5月20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4年4月10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五、吴雪萍女士简历 吴雪萍:女,中国籍,1977年11月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中级秘书。 曾任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团总支书,总经办秘书。2006年1月20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4年4月10日,其持有本公司股票1,78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六、张芝芳女士简历 张芝芳:女,中国籍, 1965年9月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浙江东阳磁性企业集团公司会计部副部长,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会计部副部长等职,2005年2月26日至今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最近五年除兼任赣州新盛稀土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4年4月10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4-022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任立荣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任立荣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任立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9日。任立荣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6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和资金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监事会就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3)详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14年4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意见》详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任立荣先生的简历 任立荣,男,中国籍,1963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兰溪担任人民教师;磐安县检察院历任办公室主任、刑事检察科长、反贪局长、检委委员; 横店集团法纪委主任;横店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投资中心主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总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投资总监;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其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010年10月至今担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2013年2月至今担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立荣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4年4月10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4-023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拟以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6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和资金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原则 1、全部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2、理财产品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理财产品主要选择风险较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理财产品; 4、公司资金部和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和操作,并定期汇报。 (三)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投资产品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投资为目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相关规定,不含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的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手段。 (六)投资期限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决策程序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期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本次委托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公司资金部和财务部具体负责理财工作,配备专人进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事项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上述理财产品中自有资金理财尚未到期的本金为27,300万元。 五、审批程序和独立意见 201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4-020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了《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14)。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时金先生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9日—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9日15:00至2014年4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233号)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6,935,654股,占公司总股份410,900,000股的57.6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0,701,880股,占公司总股份410,900,000股的56.15%。 3、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33,774股,占公司总股份410,900,000股的1.5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4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发展长远考虑,本次股利分配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1,09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1,090,000.0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08,982,950.0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9、审议通过了《公司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7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30%,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 该议案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1 选举何时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0,701,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37%; 10-1-2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0,701,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37%; 10-1-3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0,701,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37%; 10-1-4 选举厉宝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0,701,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37%; 10-2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1 选举钱娟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0,701,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37%; 10-2-2 选举卫龙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0,701,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37%; 10-2-3 选举季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0,701,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37%;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各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向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了受聘任职报告,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独立性和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陈述。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公司对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红英女士、蒋岳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如果如下: 11-1 选举任立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30,701,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37%; 11-2 选举池玉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30,701,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37%; 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各位监事在股东大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向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了受聘任职报告,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独立性和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陈述。 12、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3、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4、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5、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刊登在2014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季国平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4年3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郭晓雷、王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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