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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股票代码:6003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30层30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30层3001 邮政编码:10002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4年4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指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大锋 注册号:110000012974139 注册资本:379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30层3001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2010年06月23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登字110105556828452号 联系电话:010-8525604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主要负责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868%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无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入的目的是出于对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信息披露义务人决定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截止到2014年4月8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人寿保险传统账户购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到223,575,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002% 。 同属安邦保险集团旗下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财产保险传统账户购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到223,575,4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0001% 。该情况已于2013年12月3日《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披露。 截止到2014年4月8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到447,150,9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00003% 。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姚大锋 签署日期:2014年4月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金地集团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姚大锋 签署日期: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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