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和其他股东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贸易、鑫富投资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是 | 无 |
【2】股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东联众投资、博时投资、永丰商务、恒瑞泰富分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是 | 无 |
【3】实际控制人虞阿五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虞阿五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的股权,也不由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回购该部分股权。 | 是 | 无 |
【4】实际控制人虞兔良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虞兔良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贸易的股权,也不由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贸易回购该部分股权。 | 是 | 无 |
(3)本人将不以任何形式,也不设立任何独资或拥有控制权的企业或组织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
(4)本人将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股份公司的商业机会,将不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股份公司同类的业务。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