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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液晶显示:国内液晶显示产业竞争形势更为严峻,下游面板客户需求尤其黑白液晶需求不足,价格战愈演愈烈。公司以确保经营业绩为首要目标,一方面对黑白液晶客户进行科学细分,制定差异化的销售策略,努力稳定中低端市场份额,一方面以TFT产品技术升级和销售为突破口全力冲刺中高端市场,努力研究新兴市场,同时着力加强研发工作和成本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液晶材料产品结构更加优化,STN、TFT等中高端产品的销量和销售额增长相对较快。此外,扩产TFT-LCD液晶显示材料项目于2013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车,这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液晶显示材料国产化带来的良好机遇,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生物医药:为进一步稳固在国际产业链分工中的地位,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研发和技术创新,努力扩张产能,推动生产工艺升级和技术改造,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以扩大成本优势、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努力满足国内外市场开拓和客户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申请了D-核糖提取及新的应用专利,有利于更好地支持D-核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拓展;同时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了D-核糖的增产及产糖率的提高,D-核糖产能提升至1000吨,生产成本也进一步降低。此外,“力博士D-核糖冲剂”面向全国的销售渠道正在逐步构建,公司也加大了针对中老年、运动员等特定细分市场的推广力度,产品知名度慢慢扩大。

  医疗服务:作为公司医疗服务业务的主要载体丹东市第一医院是所有制形式为股份制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自公司2006年将其并购以来医院经多年来的积累和发展无论从医疗技术、学科建设、服务质量还是管理水平、财务状况都较改制前有了长足的进步,医院的面貌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成为丹东乃至辽东地区规模最大、学科建制最完备、医疗服务水平最高的综合性医院之一。伴随着新医疗大楼二期项目的投运使用,医院现已具备良好的可持续发展基础,日常运营迈入更加健康和规范的轨道,公司暂无对其新增投资的计划。目前丹东市第一医院仍为事业单位法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该医院在完全改制成为公司制法人前存在无法向本公司进行分红的风险。报告期内,医院为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按照“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模式调整了医院整体布局,优化业务及管理流程,整合医疗资源,加强重点专科、特色专科的发展,在深化管理的内涵建设的同时加强员工激励、努力提高运营效益。医院正式签约并挂牌中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医疗收入、药品收入、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等经济指标,以及门诊量、手术例数、出院人数等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较2012年度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相关贸易:适度控制业务规模,努力开拓新客户,稳妥开展自营业务并通过提高现有业务周转率、调整业务结构提升了业务收益率,通过客户风险评估、降低客户集中度以及强化物流及货权监管等措施降低了经营风险,从而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稳步增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了永兴科技、迪斯泰信息、珠海诚飞三家公司。其中,永兴科技、迪斯泰信息为诚志永华于2013年3月6日和2013年6月8日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200万元人民币和50万元人民币。永新科技经营范围:生产液晶行业专用的TFT-LCD有机溶剂混合料;迪斯泰信息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珠海诚飞为诚志通于2013年11月在珠海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药品、生物科技研发;商业批发、零售等。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诚志瑞华控股子公司诚志健管,诚志健管控股子公司诚志门诊部,诚志生物工程全资子公司宇泰贸易三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诚志健管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后诚志瑞华对其持股比例由70%变为11.24%,由此诚志健管、诚志门诊部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诚志健管更名为中信玉泉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末诚志健管总资产329.31万元,净资产-15.34万元,年度营业收入561.28万元,营业利润121.89万元,净利润130.56万元。

  诚志生物工程全资子公司宇泰贸易于2013年7月办理了注销登记,201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龙大伟

  201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14年4月10日上午9:00点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龙大伟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1,890,569.23 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的利润132,159,258.21元。

  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97,032,4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8,910,972.42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4年度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16.6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综合授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4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和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13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同意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13年度按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797.25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充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797.25万元,影响2013年度净利润2097.94万元。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损失确认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五、七、八、九、十、十一、十六、十七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一、三、四、五、六、七、九、十一、十六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司资产损失确认与核销管理制度》、《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4-1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8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

  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7日15:00至2014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截止2014年4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7、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道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议案7、8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上述所有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29日和2014年4月30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 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0;

  (2)投票简称:诚志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投票当日,“诚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④在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7日15:00至2014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及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 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邹勇华 徐惊宇

  联系电话:0791—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83826899

  2、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被委托人(签名):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4-1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4月10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4年度拟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珠海诚飞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0,50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实施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年4月18日

  注册资本; 6100万元

  注册地址: 新石北路362号

  法定代表人:涂勤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液晶电子、信息功能材料产品的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材料、产品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电子功能材料和器件的生产设备、辅助材料、试剂销售(法律、法规规定需专项审批的,在未批准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2、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珠海国际科技大厦1403

  法定代表人:杨邵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需其他行政许可证项目除外,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批发、零售:三类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手术室、急症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二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食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用油,酒精饮料)、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品);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无设施存储);煤炭批发经营;石油制品批发、零售(不含成品油)。

  关联关系: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3、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7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4层

  法定代表人:徐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专业承包;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关联关系: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4、珠海诚飞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诚飞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10号主楼第六层601房N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邵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药品、生物科技研发;商业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无设施存储);煤炭批发经营;三类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食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用油,酒精饮料)、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品);石油制品批发、零售(不含成品油);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关联关系:珠海诚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四、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在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同意以上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以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13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06%,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以上被担保公司承诺,在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时提供同等金额、同等期限反担保措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4-1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8),现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2,000万元。

  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6,000万元。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债务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1个月

  担保金额:2,000万元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债务人: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2,000万元

  3、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债务人: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6,000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130,500万元(含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06%,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被担保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4月10日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1,890,569.23 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的利润132,159,258.21元。

  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97,032,4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8,910,972.42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现状。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和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13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同意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13年度按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797.25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充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797.25万元,影响2013年度净利润2097.94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充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制定<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六、八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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