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股票代码:601600 公告编号:临2014-01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附属公司发行高级永续证券的公告 2014-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永续债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附属公司在境外发行不超过10亿美元的永续证券。 2013年10月22日,本公司、发行人(Chalco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汇丰、澳新银行及法国外贸银行订立认购协议,约定有关发行人发行350,000,000美元年利率6.625%的高级永续证券。 2014年4月10日,本公司、发行人(Chalco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汇丰、澳新银行、瑞银、星展银行及法国外贸银行订立认购协议,约定有关发行人发行400,000,000美元年利率6.25%的高级永续证券。发行人已接获联交所有关批准将证券上市及仅向专业投资者进行买卖的合资格函件。证券在联交所上市,不应被视为证券、本公司、发行人或本集团之指标。 一、本期永续证券发行 2014年4月10日,本公司、发行人、附属公司担保人、汇丰、澳新银行、瑞银、星展银行及法国外贸银行订立认购协议,约定有关发行人发行400,000,000美元年利率6.25%的高级永续证券。 据公司董事在做出一切合理查询后获悉及确信,汇丰、澳新银行、瑞银、星展银行及法国外贸银行为独立第三方。概无证券将发售给香港的公众人士。 二、证券的主要条款
释义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