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4-013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4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年4月16日~2014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15:00至2014年4月1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海航大厦35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二○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5)《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3、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02;投票简称:绿景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15:00至2014年4月1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A、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上述"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在"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一)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二)"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三)"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B、申领数字证书 申领数字证书需提交身份资料、数字证书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并支付数字证书USB-KEY介质费用,详情可参阅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王先生、胡小姐 3、电 话:020—22082969、22082956 4、传 真:020—22082922 5、邮 编:51061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