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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22TitlePh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公司面对的困难和挑战与往年相比明显增多,老厂区碳酸氢铵生产系统停产、公司整体搬迁、苯甲醛和5,5-二甲基海因产品搬迁、多个在建和扩建项目工程全面铺陈,投入和耗费了大量的精力、物力和财力。尽管如此,公司上下始终沉着应对,不畏困境,迎难而上,团结一心谋发展、求突破,坚持遵循“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内部管理为基础,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市场拓展为突破,以人才培养为支撑,以文化建设为载体,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工程,进一步完善企业组织结构、人才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企业全面转型升级”的年度工作指导思想,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安全环保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特别是几个新能源新材料产品项目的陆续建成并试产,初步形成了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虽尚未能为公司贡献效益,但却迈开了企业转型升级路上的关键步伐。

  受整体宏观经济形势不理想、行业市场需求不够旺盛以及上述公司面对的种种不利因素影响,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业绩与往年比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滑坡。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468.8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40%;营业利润665.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8.85%;利润总额2,969.9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8.7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3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回顾

  1、产品产能有效提升,生产维持稳定运行;

  2013年,公司将年度方针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采取切实措施精心组织生产,通过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不断挖掘生产潜力,确保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水平稳定。2013年,传统药物中间体产品基本实现满负荷生产,锂电材料六氟磷酸锂受市场因素影响,产能未能完全释放,在生产负荷不大的期间公司积极组织技术攻关、优化调整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得到稳步提高。锂电池隔膜因试用周期较长,报告期内仍处于试生产阶段,未能正式投产。

  2、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新扩建项目逐步投产试运行;

  2013年公司多个项目同时在建,任务多、时间紧、压力大。项目建设作为公司2013年度计划的重点工作,各部门从大局出发,团结协作,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讲奉献能战斗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

  (1)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顺利完成1.5万吨苯甲醛生产装置三系统填平补齐工作以及酰氯装置的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工作,酰氯装置一次性开车成功;完成二氯丙醇生产装置安装前的工艺优化、设备选型、电器仪表自控设计等准备工作,为2014年顺利完成整个项目打下了基础。

  (2)5,5-二甲基海因搬迁项目4月10日进入试生产阶段,5月10日试生产取得成功,正式投产运行。溴氯海因装置随后也相继完成安装验收,为日后调试生产打下了基础。

  (3)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各单位全力配合,生产车间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边生产边抽调人员除锈上漆,全力参与安装。项目工程人员加班加点设计、安装、编写操作规程与试生产方案。在各单位的通力配合下,目前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经顺利进入试生产阶段。

  (4)六氟磷酸锂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由于公司根据市场条件及生产实际,优先安排人员进行三氯吡啶醇钠扩产项目的安装,工期受到一定的影响。目前该项目正进行尾气系统的安装、酸洗钝化和绝热保温工作。

  (5)锂电池隔膜项目自4月23日开始进入试生产阶段,先后分阶段进行了多批次试车,项目人员及时对试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对设备调整、人员培训和程序规范逐一进行落实,为后续成功开车打下了基础。因隔膜行业特点下游客户试用周期较长,目前尚未正式投产。项目负责人员也在不断调整和优化工艺参数,在细节上精益求精,以进一步提高隔膜的品质和稳定性。

  (6)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5月份前纺、后纺土建结束,6月份开始验收厂房并进行设备的安装,11月份安装结束,12月份通过消防、安全验收,年底进入试生产阶段,前后纺完成多次投料试车。目前试生产产品经公司内部检测和国内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显示各项性能指标达标,将送至下游客户试用。

  (7)纳米复合二氧化锆粉体中试项目于12月份设备安装和调试结束,正式进入中试阶段。目前已开发出10nm左右、20nm左右、40nm左右、80nm左右的系列纳米复合二氧化锆粉体,经相关机构分析测试结果表明产品质量达标,将进行市场推广和应用。

  (8)新焚烧炉项目于2月9日进行点火烘炉,3月中旬进行了试生产。在运行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造,优化了工艺条件,延长了焚烧炉的运行周期,处理能力也比开车初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同时在10月份对MVR装置进行了设计,对框架基础进行施工建设,为在2014年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打下基础。

  3、内部管理持续优化,内控体系逐步健全;

  完善的内控体系是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企业高效运行的保证。年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财务检查、安全环保检查、劳动纪律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共同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了企业的规范运作。

  4、经营策略顺势调整,产供销基本实现平衡;

  公司围绕年度方针目标,顺应市场变化,主动出击,制定了可行的销售策略,充分运用各种销售方法,广泛参与市场竞争。销售人员注重对新产品市场的调查,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努力争取客户试用新产品。同时根据市场变化不断调整销售思路,抓住一切机遇进行市场拓展,在确保主产品市场主导地位的同时,六氟磷酸锂市场也逐步打开,基本实现了公司产品的产销平衡。但是,市场开拓力度不够,新产品尚未形成正式销售,随着新建、扩建项目的逐步投运,必须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的力度。

  2013年是设备采购量最大的一年,除了要保证正常生产的物资采购,还要着力于新项目和技改物资的采购。公司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动态,努力寻找合适可靠的供应商,在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化时,及时调整采购数量,减小采购风险和资金积压。

  5、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水平提高;

  安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2013年,公司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实施安全管理分片承包、事故挂牌、约谈和预警约谈等制度,明确了安全责任主体,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及各部门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全年进行安全培训教育6556人次,进一步普及了安全知识,提高了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加大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保证了公司的安全生产。通过安全管理工作的扎实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6、环保措施执行有力,环境治理能力增强。

  2013年,公司进一步加强对环保规范的落实,强化员工环保意识和责任,增加环保投入,用严格的制度、规范的管理来不断增强公司的环保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环保水平。为加强废水、废气整治,公司设立专项环保资金,为环保问题整治提供资金保障。2013年公司新增一车间精制、溶剂尾气改造,二车间离心机改板框、扩环废水脱氨,四车间尾气吸收改造等环保技改项目共计26个,累计投入资金逾千万元。

  公司对环保基础管理工作进行重新规范和整理,完善了相关的环保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基础管理,完善了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手册,进一步规范了员工的生产操作和设备管理行为。为有效杜绝生产事故性排放,公司定期安排各生产系统进行检修,适时处理环保设施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无任意滴漏及排放现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确保危险废物转移符合环保要求,公司积极采用各种先进技术和设备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通过增加冷冻装置、釜残回收装置,控制水处理厌氧、好氧工段的工艺指标等举措有效减少了废活性炭、精馏残渣和水处理污泥的产生量,不仅节约了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也减轻了危险废物的储存和控制压力,有效提高了公司的环境保护水平。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 2,300 万元收购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张达美、南通泛亚休闲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富化工”)40%、35%和 25%的股权。内容详见公司 2013 年 1 月 8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05)。2013年1月15日,公司与永富化工原股东就上述事宜办结股权移交手续,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同时领取了由南通市如东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中:法定代表人姓名由“马建华”变更为“周新基”,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其他事项不变。至此,我公司直接持有永富化工100%股权,永富化工正式成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新基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20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钱红林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通过列席和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并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468.8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40%;营业利润665.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8.85%;利润总额2,969.9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7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88.7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35%。截至201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4,179.88万元,比期初增长1.93%;资产总额130,896.40万元,比期初增长9.16%。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32,299,246.71元,按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229,924.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5,187,256.89元,减去2012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11,610,000.00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2,646,578.93元。

  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48,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966,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作,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同意《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中减少经营项目:碳酸氢铵、合成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GCLE)、过氧乙酸的生产、销售以及化肥、薄膜、包装种子销售;增加经营项目:5,5-二甲基海因衍生产品、锂电池隔膜、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的生产、销售。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三氯吡啶醇钠、六氟磷酸锂、锂电池隔膜、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盐酸、氟化氢(无水)、苯乙酸、氯化铵、硫酸铵、硫酸吡啶盐、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设备(压力容器除外)、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减经营项目后,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予以修改,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和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做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规范现金分红,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来一年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如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9.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时化工”)、全资子公司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富化工”)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天时化工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3,5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向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1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4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3日)。

  ㈡、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21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7日下午1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 截止2014年4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3—1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4年4月30日,上午7:30-11:30,下午12: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1。

  2、投票简称:九九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九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5月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2)邮编:226407

  (3)联系人:陈兵先生、葛家汀先生

  (4)联系电话(兼传真):0513-84415116

  (5)邮箱:jjjkjgjt@163.com、jshtchb@163.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24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4月12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时化工”)、全资子公司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富化工”)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天时化工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3,5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富化工”)向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7%,总资产的20.6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9月

  2、注册地址: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建设路40号

  3、办公地址: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6号

  4、法定代表人:周新基

  5、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6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盐酸、二氯化苄、氯化苄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苯甲醛、苯甲酸、氯代环己烷、二氯代环己烷生产、销售;化工设备、机械设备制造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与公司关系:天时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1.8673%。8、其他股东及持股比例:南京工业大学持股比例为24.9873%,沈旭持股比例为10.5091%,张锦山持股比例为10.4727%,陈伟持股比例为1.6182%,张益持股比例为0.2727%,朱新华持股比例为0.2727%。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天时化工资产总额202,018,932.41元,负债总额144,583,804.62元,净资产57,435,127.79元,资产负债率为71.57%;2013年度,天时化工营业收入157,537,510.66元,利润总额-6,163,610.47元,净利润-5,881,752.15元(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4年3月31日,天时化工资产总额209,003,070.64元,负债总额156,178,211.30元,净资产52,824,859.34元,资产负债率为74.73%;2014年1-3月,天时化工营业收入44,177,370.27元,利润总额-4,462,390.57元,净利润-4,462,390.57元(未经审计)。

  (二)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8月

  2、注册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洋口化工聚集区

  3、法定代表人:周新基

  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560.28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无水氟化氢、HFC-32、HFC-125。一般经营项目:硬脂酸、硬脂酸盐(硬脂酸锌、硬脂酸钙、硬脂酸铝、硬脂酸镁、复合稳定剂)、甘油生产、销售;工业用动植物油脂销售;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与公司关系:公司于2013年1月收购永富化工100%股权,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永富化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永富化工资产总额25,343,788.59元,负债总额20,252,989.73元,净资产5,090,798.86元,资产负债率为79.91%;2013年度,永富化工营业收入60,000.00元,利润总额-2,824,152.39元,净利润-2,824,152.39元(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4年3月31日,永富化工资产总额24,939,183.67元,负债总额20,570,450.67元,净资产4,368,733.00元,资产负债率为82.48%;2014年1-3月,永富化工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740,176.97元,净利润-740,176.97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分别不超过7,5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3,5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为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在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担保范围为授信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为天时化工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3,5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永富化工向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董事会认为,天时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天时化工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天时化工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未按持股比例对天时化工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永富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符合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永富化工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10,5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为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500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中有6,000万元为延续以前年度的上述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中有2,500万元为延续以前年度的上述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向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为延续以前年度的上述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7,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70%;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

  六、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其筹措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本次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3,5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向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25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

  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1年11月28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上述会议后,公司将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011年12月20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无异议,并予以备案。

  2012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2年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12年2月8日。

  2012年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九九JLC1,期权代码:037578。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4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366万份,预留34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91名,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55元。

  2012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谌志鹏离职及公司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形,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期权总数由400万份调整为397.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66万份调整为363.5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91人调整为90人,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55元调整为13.50元。

  2013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王晓军、樊桂华已离职,分别取消二人已获授的股票期权5万份、1.5万份,并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即获授期权总量(357万份)的20%计71.4万份由公司注销;由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已超过规定的授予期限,将不再确定并授予激励对象。本次应合计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77.9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90人调整为88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85.6万份,预留的34万份股票期权将不再确定并授予激励对象。

  2013年6月14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已获授期权以及已辞职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0.4万份,剩余数量为285.6万份。

  2013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数量由285.6万份调整为428.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50元调整为8.97元。

  二、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以201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若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公司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实际完成 情况为:2013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413,351.97元,比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270,381.64元减少78.98%,未达到增长率高于65%的考核指标;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894,688,388.70元,比2010年营业收入914,182,784.28元减少2.13%,未达到增长率高于40%的考核指标。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没有达到。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即获授期权总量的30%计160.65万份由公司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为267.75万份。此次调整后,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本次注消未达到行权条件的第二个行权期获授股票期权后的激励对象分配情况:

  ■

  三、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假设后续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发生变化,绩效考核指标可以顺利达标,依据会计准则,2012年-2015年公司期权成本或费用摊销情况的测算结果见下表: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二章《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在会计上,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企业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行权”,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公司作出会计处理如下:1、冲回2012年度已确认的第二个行权期股权支付费用95.11万元,计入当期损益;2、冲回2013年度已确认的第二个行权期股权支付费用114.1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3、2014年不再继续确认第二个行权期股权支付费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应会计处理出具了《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之会计处理意见的说明》(上会师报字[2014]第0832号)。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二章《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应合计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160.65万份,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为267.75万份。

  五、监事会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注销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及《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之会计处理意见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26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B1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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