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4-7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2014-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4月11日,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乙方”),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合资协议》,拟在甘肃省金昌市共同投资设立甘肃金川九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九鼎”)(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金川九鼎拟注册资金3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715万元,持有49%的股权,甲方出资1785万元,持有51%的股权。 本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额为公司2012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值的4%,总资产值的1.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西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张恒祥 注册资本:43642.7856万元 业务范围:建筑施工;木器、钢、铝合金、塑料门窗的加工制作;建材、化工材料、玻璃钢制品、涂料、花砖的开发及应用 本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金川九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拟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新华东路 拟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拟定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装玻璃钢设备、管道、型材、电缆桥架、隔膜架、格栅板、锚杆、风电配套设备等复合材料产品。(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投资人及持股比例:
四、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重点合作内容 合作双方通过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生产、销售复合材料新产品,满足金川集团公司及周边地区市场需求。 2、合作方式 (1)投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3500万元。甲方出资1785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1%;乙方出资1715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9%。 (2)甲乙双方均以现金出资。甲方出资额1785万元, 乙方出资额1715万元。 (3)甲乙双方首批出资不得低于出资额的40%。其余部分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一年内经合资双方协商一致后缴足。 3、经营范围 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装玻璃钢设备、管道、型材、电缆桥架、隔膜架、格栅板、锚杆、风电配套设备等复合材料产品。 4、其他 (1)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各方将按照公司法规定共同规范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合作的具体相关事宜。 (2)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各自在不同领域的优势,共同开展复合材料新产品。通过合作,可以整合各方资源,优势互补,符合本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金川九鼎为新设立的有限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本公司将会拟定积极的应对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 本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办理后续设立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