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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4-032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4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祥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新章程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4-033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14日在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5日15:00至2014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相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预算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审计机构; 7、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第7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做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人:谢梓熙、余树芳 联系电话:0595-22495000 传真:0595-22499000 邮政编码:362005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6日的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 输入买入指令; B 输入证券代码362517; C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序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股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D 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A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B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A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投票举例 A 股权登记日持有“泰亚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B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备注:其他议案也可分项单独表决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审,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方式如下: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持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5日15:00至2014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4年5月6日召开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表决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授权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4年4月2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姓名(签字或盖章): 时间: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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