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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14日-2014年4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15:00-2014年4月15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Wang Yingpu(王荧璞)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12人,代表股份96,885,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25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94,213,8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341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股份2,671,9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4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德政律师和王冰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6,884,79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96,884,79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德政律师和王冰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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