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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4[02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经于2014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4月1日,持有公司40.93%股份的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一项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在上述报刊、网站发布了《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增加名为《关于对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Yamal LNG运输项目出具租船合同履约保证及融资担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召开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10点整。 (三)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座2楼明荣厅。 (四)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建红先生主持。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881,822,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0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 (一)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467,2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 反对35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 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利润-21.84亿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37亿元。鉴于公司2013年度亏损,同意董事会提议的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 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6.1 公司和招商局工业集团下属友联船厂的修船等交易。 同意2014年度本公司与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蛇口友联船厂有限公司等发生船舶修理等交易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关联方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赞成 949,340,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2 公司和中石化旗下联合石化、Unipec Singapore原油运输、燃油、滑油供应等交易。 同意2014 年度与中国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原油运输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与Unipec Singapore Pte Ltd发生的燃油、船用润滑油供应等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关联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赞成1,937,638,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3公司与香港海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物料备件及船用设备代理等交易。 同意2014 年度本公司与香港海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船用设备、物料备件供应及卖船佣金等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关联方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赞成 949,340,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4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交易。 同意2014年度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 关于选举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的子议案分别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个进行表决,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7.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建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 年4月15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解正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3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苏新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4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华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5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谢春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6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焦天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7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8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威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9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尹永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日起至2014年9月9日;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1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国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1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1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宝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 关于选举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1 选举王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2 选举刘清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2014年4月15 日起三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并参照国内同行等可比上市公司董事报酬等情况,按照如下原则分别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报酬: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报酬,不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2)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万元(含税),按季度发放。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并参照国内同行等可比上市公司监事报酬等情况,按照如下原则分别确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报酬: 监事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报酬,不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467,2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 反对35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公司章程进行的相应修订。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 关于将部分使用美元投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置换为自有资金的议案 公司目前就油轮船队扩建项目已经投入造船进度款合计1.27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8亿元),同意公司将7.8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置换为自有资金。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三) 关于2014年-2015年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备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14年4月起一年内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12亿美元备用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之人士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等授信额度所涉及的具体贷款数额及投资项目需按照公司关于投资项目批准权限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四) 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等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定其2014年度的审计费用。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五) 关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在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内公司继续通过招商海达远东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保费由上一年度的14.5万元人民币下调至13万元人民币,保额均暂不调整。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六) 关于批准向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9.5亿元人民币。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七) 关于对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投资BG LNG船项目融资出具出资承诺函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CMES LNG Carrier Investment Inc.向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出资承诺函,就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投资BG LNG船项目向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828.8万美元的资本金出资承诺。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82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八) 关于对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Yamal LNG运输项目出具租船合同履约保证及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Yamal项目提供相关租船合同履约保证及项目融资担保,其中对单一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 1、表决情况: 赞成2,881,467,2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 反对35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建伟律师、魏伟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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