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4-029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 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11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7),于2014年3月2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于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9日、2014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0、2014-022、2014-023),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审计、评估机构正在抓紧对涉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议案。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工作量较大,完成方案的商讨、论证和完善等相关工作所需时间较长,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4年4月2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4年6月24日。公司对本次股票延期复牌所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司承诺本次申请延期复牌后,如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草案,公司自发布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将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公告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4-030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预计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补充以下内容: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姜洪元先生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两家单位不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 3、公司与关联人的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由双方按照非关联方之间同类业务的惯例确定。公司和关联方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交易无异。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附件:《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公告》全文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2014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姜洪元先生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4号;法定代表人:陈飞虎;成立时间:1992年12月31日;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截止2013年12月31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40,677,095,738.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314,541,050.02元,营业收入66,306,847,585.4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9,156,091.94元。 (2)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64号;法定代表人:张磊;成立时间:1994年3月20日;经营范围:电网经营,电力生产,电力电量购销。 (3)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629号;法定代表人:闫少俊;成立时间:1999年3月18日;经营范围:电网经营,电力生产,电力电量购销。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为公司关联法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家电网公司,属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两家单位不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均为公司电力行业客户,多年以来公司与上述电力行业客户形成了较为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上述电力行业客户履约能力较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公司与关联人的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由双方按照非关联方之间同类业务的惯例确定。公司和关联方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交易无异。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作为电力行业财务及管理软件的主要供应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将有助于增厚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同时,能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力行业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