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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债券代码:122121 债券简称:11日照港 债券代码:122289 债券简称:13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杜传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汝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少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3月份,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6,328万吨,同比增长2.2%。从货种分类上看,完成煤炭及制品吞吐量878万吨,同比下降2%;完成金属矿石吞吐量3,847万吨,同比下降4%;完成钢铁吞吐量186万吨,同比增长18.26;完成木材吞吐量440万吨,同比增长6.95%;完成粮食吞吐量295万吨,同比增长26.80%。从内外贸货物分类上看,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4,936万吨,同比下降1.4%;完成内贸货物吞吐量1,392万吨,同比增长18%。 2014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9亿元,同比增长3.23%;实现利润总额2.49亿元,同比增长7.97%;实现净利润2.12亿元,同比增长14.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亿元,同比降低5.4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同比增长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同比增长0%。
变化原因说明: ① 货币资金同比增加,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 ② 应付利息同比减少,主要因2014年2月公司支付了“11日照港”公司债券年度利息,导致应付利息余额减少。 ③ 其他应付款同比减少,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以前年度未付工程款及质保金。 ④ 应付债券同比增加,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 ⑤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主要因受营改增的影响,本报告期计提营业税金同比减少。 ⑥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主要因去年同期冲销支付给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保证金而计提的坏账准备。 ⑦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主要因公司于2013年12月将岚山万盛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报告期公司对岚山万盛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核算变成成本法核算。 ⑧ 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主要因公司于2013年12月合并岚山万盛财务报表。 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工程款以及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⑩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3年11月2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74号”《关于核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于2014年3月3日公开发行,3月5日发行完毕,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6.15%,期限为三年。本期债券于2014年3月20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13日照港”,上市代码为“122289”。 (2)为落实国务院、山东省关于山东省钢铁产业战略调整规划,积极推进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的建设,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谭恩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500万元,出资比例45%。2014年3月20日,合资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3)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临时借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借用资金已于2014年3月20日全部归还完毕,借用时间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发布了《关于归还临时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4-018号)。 (4)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借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借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4-026号)。 公司将严格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所借用的募集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以自有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资金使用。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切实保证股东利益不受侵犯。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96号”《关于核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4月12日向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非公开发行445,022,22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收购其持有的相关股权和资产。参与本次发行的六家认购对象共同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委托和/或信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本次认购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由有权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情况除外)。 报告期内,参与本次发行的六家认购对象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传志 201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4-024 债券代码:122121 债券简称:11日照港 债券代码:122289 债券简称:13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0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2014年4月1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董事、高管人员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一季报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借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借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4-026)。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4-025 债券代码:122121 债券简称:11日照港 债券代码:122289 债券简称:13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0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监事、高管人员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2014年4月1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保证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人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借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借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4-026 债券代码:122121 债券简称:11日照港 债券代码:122289 债券简称:13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5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统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45号”《关于核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65,478,6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39,985,684.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09,972,415.09元。2011年4月8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焦炭码头工程。截至2013年末,该工程实际累计投资93,598.09万元,工程进度约为62.8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0,481.23元(含利息收入)。2014年3月20日,公司将前次借用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4年4月14日,募集资金余额49,844.31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借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四、公司承诺事项 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保证按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承诺: 1、公司将严格按照承诺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和工程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切实保证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侵犯。 2、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施工进度,分次归还借用资金,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工程施工资金需求。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资金使用。 3、公司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借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4、公司将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归还情况。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发挥闲置募集资金效益; 2、公司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借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已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并按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项措施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人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借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借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认为: 1、经核查,日照港已按时归还了前次借用的闲置募集资金; 2、日照港拟借用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用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3、日照港拟以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同时公司承诺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施工进度,分次归还借用资金,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工程施工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日照港拟以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经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同意日照港以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提请公司及时就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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