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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山水 编号:临2014--042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 4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原股东大会通知”),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交易对方名称发生变更及工作疏忽笔误等原因,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1、应将原股东大会通知中议案第6项:审议《关于公司与广西钲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的议案》,更正为:《关于公司与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2、应将原股东大会通知中议案第8项: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西钲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国忠免于以要约方式持有股份的议案》,更正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国忠免于以要约方式持有股份的议案》。 3、应将原股东大会通知中议案第9项:审议《增补余综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更正为:《增补余保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变更,在原股东大会通知中涉及附件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以下称“授权委托书”)和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以下称“操作流程”)的相关内容也需相应进行变更和更正。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现将更正后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布如下: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 股权登记日: 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 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定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9:30-11:30, 13:00-15:00(交易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108号太原三晋国际饭店三楼锦绣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8)上市地点 (9)决议有效期 (10)募集资金投向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与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国忠免于以要约方式持有股份的议案》 9、逐项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增补余保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增补阮永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增补谭志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至8项已于2014年2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9项已于2014年3月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已于2014年4月1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年2月26日、2014年3月7日、201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委托书、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附件2)。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9:00-11:30,15:00-17:30。 3、登记地点: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18层,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4、传真:0351-4039403 5、邮编:030001 6、联系电话:0351-4040922 7、联系人:王军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1: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 “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认可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 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1日A股收市后,持有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234)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度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山水 编号:临2014--043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4年4月21日 ●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证券简称由“*ST山水”变更为“山水文化”; 股票代码“600234”不变;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 公司2013年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值,2014年公司是否能按战略发展规划成功实现业务转型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发生变化。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ST山水”变更为“山水文化”;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234”;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4 年4月21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因2012年期末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从2013年5月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4]0393号)。经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4,199.91万元,净资产为7,642.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06.38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4.4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6.37万元。同时,公司不存在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情形;不存在可能被解散的情形;不存在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情形和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不存在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的情形;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3.2.1及13.2.11条之规定,比照公司经审计的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3.3.1条之规定,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监管规定及公司2013年度实际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于2014年4月1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4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4年4月17日同意了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3.2.17 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4 年4月18日继续停牌 1 天,2014 年4月 21日起复牌并撤销风险警示,撤销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风险提示及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1、2013 年度,公司虽然实现盈利,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84.22万元,盈利主要是通过债务重组收益及投资性房地产增值,实现较大金额的重组得利和非经常性盈利。 2、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仍为自有房屋租赁,虽然公司正按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并努力实现业务转型,尚存在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开展新业务的风险以及新业务开展后面临的整合风险及市场风险。 3、2014年2月28日公司发布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等公告后,股价涨幅较大。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发生根本变化,公司依然存在资产负债率偏高、盈利能力较弱且是否能成功实现业务转型等风险因素,因此,公司目前的股价水平可能不能反映公司真实的业绩情况。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山水 编号:临2014—044号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2012年期末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从2013年5月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4]0393号)。经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4,199.91万元,净资产为7,642.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06.38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4.4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6.37万元(相关信息公司刊登2014年4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4日起停牌。 2014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了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年修订)》13.2.17 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4 月18日继续停牌一天。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4月21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山水”变更为“山水文化”。 2013年度,公司虽然实现盈利,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值,盈利主要是通过债务重组收益及投资性房地产增值实现的;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仍为自有房屋租赁,虽然公司正按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并努力实现业务转型,但尚存在不确定性,依然存在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开展新业务的风险以及新业务开展后面临的整合风险及市场风险。 自2014年2月28日公司发布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等公告后,股价涨幅较高,而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发生根本变化,公司依然存在资产负债率偏高、盈利能力较弱且是否能成功实现业务转型等风险因素,因此目前股价水平可能不能反映公司真实的业绩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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