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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历史文化类旅游景区策划、运营管理、餐饮酒店、旅行社和旅游商业地产等为核心的文化旅游产业运营。有食、宿、行、游、购、娱六大业务板块。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景区运营管理业务、历史文化主题酒店管理(含餐饮管理)业务、旅行社业务、演出演艺业务、文化旅游商品业务、园林绿化、旅游商业地产业务及其他新型旅游业务等。 公司运营管理的文化旅游景区业务主要包含“西安曲江大雁塔?大唐芙蓉园”国家5A级景区,曲江海洋极地公园、西安城墙、楼观道文化展示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等数个国家4A级景区,以及寒窑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唐慈恩寺遗址公园、秦二世陵遗址公园等多个文化旅游景区。 公司酒店餐饮板块主要包含唐华宾馆酒店(四星级)、芳林苑酒店(五星级)、御宴宫(仿唐御宴)、金缘阁(婚庆主题酒店)、汉阳馆餐饮(韩国料理)、银座商务酒店、曲江生态海鲜城及农博园等,形成了文化旅游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完善了文化旅游的业态结构。 公司旅游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出境业务、入境业务、商务旅游、传统旅游产品、会议策划接待、特色旅游线路等,以全资、控股、战略合作、连锁加盟为主要形式,逐步打造“曲江旅行社集团”。 公司文化旅游演出业务结合盛唐文化、地域文化特色,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精品文化旅游演出项目。公司现有的文化旅游演出包括“梦回大唐”、水幕电影“齐天大圣”、“道梦空间”等。 旅游商品销售业务是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唐艺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专业化运营,经营旅游商品的策划、设计、销售,文化旅游区商品销售的整合运营。 园林绿化业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专业化运营,主要承接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园林绿化业务,目前拥有园林绿化二级业务资质。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5,710.77万元,同比增加11.55%,主要原因为:海洋馆二期极地馆完工结转增加资产及公司本报告期盈利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5,567.03万元,同比增加12.63%,为本期实现净利润所致。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29,765.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83%;营业利润9,063.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75.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77%,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旅游商业地产业务,增加收入和利润。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公司持有西安百仕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仕通国旅")40%的股权,2013年9月30日前本公司能够任免董事会的多数成员控制百仕通国旅的生产经营活动,百仕通国旅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2013年9月30日百仕通旅行社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改选了董事会,本公司派出百仕通董事会成员由三人变更为两人,失去控制权,自2013年9月30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2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期设立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如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4-010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4月6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4年4月16日在曲江文化大厦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贾涛先生、骆志松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 5、会议由董事柳三洋先生代为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409,511.01元,期初未分配利润-225,121,608.4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712,097.45元。 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同意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贾涛先生、李铁军先生、柳三洋先生、臧博先生、杨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声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4-012)。 6、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慈恩路以北唐华宾馆部分资产5幢、6幢房屋及配套土地(房产证权属证号:西安市房权证曲江新区字第1125104004-14-5~2,面积:3305.88平方米;西安市房权证曲江新区字第1125104004-14-6~4,面积:1919.04平方米;土地权属证号:市曲江国用(2012出)第086号,地号:QJ1-2-5-3,面积:34388.2平方米)作为抵押,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续贷5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前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5000万元借款于2014年3月到期,公司已按期偿还。 7、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金融机构借款事项即将到期,公司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决定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的银行借款,及超出该累计额度后发生的单笔不超过1亿元的银行借款。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9、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14-013)。 14、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编号:临2014-014)。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4-011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4月6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4年4月16日在曲江文化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5、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德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均合法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1997年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按配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完成投资。 4、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一是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大街支行借款主体的变更;二是公司与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铺销售协议》;三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上述交易行为均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以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8,475.11万元,同意董事会对利润情况的说明。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认为,《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4-013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 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经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同意公司支付给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8万元。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经财政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事务所由有限责任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资本1500万元,是西北地区唯一一家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宝鸡、甘肃、厦门、宁夏、河南及四川设有分所。现有员工632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35人、注册税务师33人、土地估价师7人、房地产估价师4人、咨询工程师7人、造价工程师21人。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同意公司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4-012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景区运营策划管理、酒店餐饮、景区文化演出演艺、文化创意旅游商品、旅行社等。公司及下属企业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与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旅游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大明宫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由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全票通过。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声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2013年初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为9323.40万元,实际发生数为11,544.15万元,较预计数增加了2220.75万元。主要原因为: 1、公司向西安曲江圣唐物资供应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2013年预计数1100万元,实际发生509.68万元,减少了590.32万元; 2、向关联人提供劳务2013年预计数为5320.70万元,实际发生数为7681.32万元,增加了2360.62万元,该笔产生较大差异的原因为:报告期内,曲江管委会将持有的大明宫集团64.29%股权作价增资到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控股公司)。曲江管委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文化控股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大明宫集团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大明宫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的所有交易成为关联交易。公司在年初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时尚未包括与其发生的交易。 公司与大明宫集团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有:接受大明宫集团委托为其提供楼观道文化景区管理服务,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继续履行《道教文化景区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详情请参见2013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2013年实际发生数较预计数增加了2220.75万元,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填列的公司与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中不包含公司与旅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文化集团成立于1998年4月,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注册资本四十三亿元人民币,是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元,主营业务:文化体育设施、景区、游乐设施及基础设施、旅游项目、旅游产品、房地产、交通设施、康复报建设施、餐饮设施的开发、经营;企业投资;国内商业;对新区范围内的公用配套设施进行物业管理及相关设施租赁服务等。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文化集团总资产385.62亿元、净资产109.45亿元,201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02亿元、净利润3.60亿元。 2、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大明宫集团成立于2007年10月22日,注册地址: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玄武路78号,注册资本:28亿元,为文化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明涛,主营业务: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区域的土地开发及整理、安置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文化体育设施、景区、游乐设施及基础设施、旅游项目、旅游产品、房地产、交通设施、康复设施、餐饮设施的开发、经营管理;企业投资;国内商业;对大明宫周边改造区域内的公用配套设施进行物业管理及相关设施租赁服务等。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大明宫集团总资产129.72亿元、净资产33.30亿元,201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6亿元、净利润6748.57万元。 3、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旅游投资集团成立于2004年7月,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9层,注册资本:四亿八仟四百万元人民币,为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涛,主营业务: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和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对外文化演出的开发和经营;停车场的经营;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和销售;国内外旅游咨询及商务信息咨询等。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旅游投资集团总资产68.87亿元、净资产5.5亿元,201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35亿元、净利润6590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上述关联人的履约能力 上述公司均依法持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2014年度,公司向文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购买原材料500万元;公司向文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30万元,向旅游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200万元;公司向文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1835.21万元,向大明宫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2359万元,向旅游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3885.20万元;公司接受文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劳务1000.50万元,接受大明宫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1500万元,接受旅游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劳务49万元;公司接受文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租入资产504.06万元,接受旅游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租入资产475.52万元;向大明宫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租出资产10万元,向旅游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租出资产17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4-014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在西安芳林苑酒店(芙蓉西路99号)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及表决方式: (一)会议内容: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8、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4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3、监票人、见证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5月14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人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7-8层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129355 传 真:(029)89129350 联 系 人:李崧、许焱、姚焰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下列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 ■ 备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回避”、“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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