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公告 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议通过,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39,200,000元,同时引进新股东。 变更后,各股东的出资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事项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8日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第十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元及以下,本基金银华100份额(基础份额)、银华稳进份额及银华锐进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4年4月17日,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银华锐进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银华稳进、银华锐进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稳进、银华锐进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以银华锐进份额为例,截至2014年4月17日,银华锐进份额过去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溢价率约为27.72%,折算后由于杠杆倍数的大幅降低,银华锐进份额的溢价率也可能会大幅减少。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锐进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由目前接近5倍杠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银华锐进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银华锐进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银华锐进份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本基金银华稳进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银华稳进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银华稳进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银华100份额的情况,因此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银华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稳进、银华锐进和场内银华1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银华稳进份额与银华锐进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银华100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8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11舟山债、 12平发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11舟山债”债券(代码:122823)、“12平发债”债券(代码:122629)于2014年4月17日交易不活跃,在交易所收盘价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 为使持有上述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 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4月1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 “11舟山债”债券(代码:122823)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银行间市场债券“11舟山交投债”(代码:1180091)的估值价格予以估值,同时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 “12平发债”债券(代码:122629)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银行间市场债券“12平发投债”(代码:1280144)的估值价格予以估值。待相关债券的交易所收盘价体现公允价值特征后,再按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