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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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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4-036TitlePh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体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海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符进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变动分析

  ■

  2、利润变动分析

  ■

  3、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4亿元(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报告期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到期的十笔,本金共46,900万元,获得收益295.7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8700万元,详见本季度报告之五、证券投资情况。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广东科龙模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的议案》,海信科龙将其持有的广东科龙模具有限公司40.22%的股权转让给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本公司放弃广东科龙模具有限公司的优先受让权,仍持有该公司29.89%的股权。

  3、公司2013年9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报告期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已于2014年2月25日前全额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报告期,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金额69,453.01万元,报告期收益-1,105.68万元。详见本季度报告之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7、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9日。

  8、经2013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8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西长虹的议案》(详见2013年7月2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2013-043号公司公告),公司吸收合并江西长虹的相关手续已全部完成,江西长虹已于2014年4月16日经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

  9、公司违规对外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董事长:刘体斌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14-034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9:00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体斌先生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住房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引进和留住公司关键技术、管理人才,扩宽引进和培养人才的空间,公司有必要在景德镇市区生活配套环境较好的地段购买部分成套商品住房,用于公司聘任的技术、管理专业人才的过渡性租住,改善其生活条件。根据公司对市区相关商品房产的调查情况及比较,同意公司向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的“长虹金域中央”项目部分成套商品住房,总面积不超过1700 ㎡,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850万元。

  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审议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制定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要,经与中国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协商后达成一致意向,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融资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等,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具体金额、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庞海涛先生在上述额度内按规定办理本次授信业务事宜,决定具体授信资金使用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用过《关于向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要,经与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协商后达成一致意向,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融资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具体金额、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庞海涛先生在上述额度内按规定办理本次授信业务事宜,决定具体授信资金使用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要,经与中国银行景德镇分行协商后达成一致意向,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融资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等,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具体金额、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庞海涛先生在上述额度内按规定办理本次授信业务事宜,决定具体授信资金使用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要,经与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协商后达成一致意向,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融资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具体金额、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庞海涛先生在上述额度内按规定办理本次授信业务事宜,决定具体授信资金使用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14-037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意压缩”)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10:3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

  (3)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费敏英女士

  (4)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王华清先生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住房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购买部分商品住房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住房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购买部分商品住房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签名:

  徐天春 肖 征 牟 文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4-035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住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住房的关联交易议案》,为引进和留住公司关键技术、管理人才,扩宽引进和培养人才的空间,公司有必要在景德镇市区生活配套环境较好的地段购买部分成套商品住房,用于公司聘任的技术、管理专业人才的过渡性租住,改善其生活条件;根据公司对市区相关商品房产的调查情况及比较,同意公司向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的“长虹金域中央”项目部分成套商品住房,总面积不超过1700 m2,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850万元。

  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是由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置业”)与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经江西省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正式成立,取得注册号为36020011000145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其中长虹置业以货币出资7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长虹创投以货币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租赁及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广告设计、制作;

  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88号海慧花园临街15A-16A号;

  法定代表人:孟浩。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同为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规定的关联法人。

  3、关联人的主要业务与财务数据

  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等,截止2013年12月31日,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76,850.77万元,负债总额52,017.61万元,所有者权益24,833.17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1,755.85万元,净利润9,058.9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内容

  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售成套商品住房,该等住房属于其开发的“长虹金域中央”项目,项目地址位于景德镇珠山区朝阳路728号,该部分成套商品住房总面积不超过1700 m2,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850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将参考该区域其他商品房的交易信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化原则,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85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相关购房合同,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购买部分成套商品住房,其住房是用于公司聘任的技术、管理专业人才的过渡性租住,改善其生活条件,以有利于引进和留住公司关键技术、管理人才,扩宽引进和培养人才的空间。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18日,本公司与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在商品房销售等方面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税)。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徐天春女士、肖征先生、牟文女士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购买部分商品住房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4-038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长虹电子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19日和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长虹”)进行吸收合并,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江西长虹作为被吸收方解散注销,公司作为吸收方保持存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20日和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在履行完相关吸收合并程序后,2014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江西长虹已于2014年4月16日经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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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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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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