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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公告编号:2014-022 债券简称:12万向债 债券代码:112080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4年付息公告 2014-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4月25日支付2013年4月25日至2014年4月24日期间(以下简称"本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4日,凡在2014年4月2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4年4月24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根据《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万向债; 3、债券代码:112080; 4、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6.00%, 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2年4月25日; 9、付息日: 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2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4月25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6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0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8.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4.00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4年4月24日; 2、除息日:2014年4月25日; 3、付息日:2014年4月25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14年4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2014年4月2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4年4月24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期债券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 联系人:许小建、邓文 电话:0571-82832999 传真:0571-82602132 邮政编码:311215 2、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联 系 人:欧阳祖军、王园 联系电话:010-66568478 传 真:010-66568390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车军 电话:0755-25938043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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