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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11月23日,媒体报道行业相关的企业所谓的“速生鸡事件”后,整个白羽肉鸡养殖业陷入了媒体报道的风口浪尖,将白羽肉鸡扣上了影响食品安全的大帽子,让本来已经不景气的市场行情跌入低谷,一直持续到2013年。

  在持续低迷的行情下,行业内还在盼望着随着速生鸡事件的影响减少,鸡肉的消费信心会重新燃起,市场会再度好转起来。但行业企业没有估计到随着近几年祖代引种量的居高不下,供给已经远远超出下游的市场需求。据统计,2010年到2012年,我国祖代引种量分别为94万套、118万套和135万套,复合增长率高达20%。即使在行情十分低迷的2013年,祖代鸡的引种量也达到了140万套。而以白羽肉鸡年出栏45亿羽推算,100万套的祖代鸡产能即可满足下游需求。

  行业的低迷,本就有产能过剩、养殖成本增加的原因,禽流感则成了最后的导火索。2014年2月19日,媒体报道第一起人感染H7N9流感病例,自此,国家有关部门开始进行密集的报道,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疫情系由禽类产生及传播所致的情况下,把H7N9流感病毒人为的冠以“禽“字,使人们谈鸡色变。加之媒体大肆片面主观报道,不客观陈述数千万养殖从业者无一发病的事实,却不断告知消费者远离禽肉及活禽,高密度报道、强大的影响力使疫情敏感度迅速上升,禽类产品价格及市场需求跌倒冰点。整个肉鸡养殖行业在疫情期间处于瞬间崩溃境地,期间大量鸡苗无人采购,只能采取焚烧、掩埋等措施销毁,整个肉鸡养殖行业损失巨大。据自从去年3月H7N9流感疫情发生后,家禽业销量和价格均大幅下降,据中国畜牧协会调查,仅2013年上半年,养殖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00亿元,据此测算,2013年,因“禽流感”事件影响整个行业损失过千亿元。

  不断出现的疫情,媒体的大肆宣染,对整个市场的产品价格和销售造成受冲击,对鸡肉消费者的信心产生了较大的消极影响,市场对于疫情不良预期的担忧固化,致使价格下降、销售遇阻、消费迟滞,负面影响消除缓慢。

  综上, 祖代引种过量导致下游市场供求失衡,“禽流感”事件导致的负面媒体报道的不断出现致使整个行业面临重大信任危机,消费负增长,产品销量和价格长期低位运行,致使2013年养殖企业和上下游相关产业大面积严重亏损。

  报告期内,面对诸多不利的因素,公司管理层尽心尽责,保证了业务正常经营运转,但由于鸡苗价格一直低迷,使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96,313,767.09元,较上年下降16.36%,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产品商品代鸡苗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影响了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营业成本1,092,600,938.26元,比上年下降7.60%;三项费用122,366,616.32元,比上年增长36.39%,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修理费、折旧费、人工费增加及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417,662.66元,较上年下降198.0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保持公司整体层面稳定经营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实体经济增长乏力,加之国内不间断发生的“H7N9”流感、“速生鸡”等事件,对于本已行情低落的养殖业来说是雪上加霜,供给过大和需求不旺导致产品价格下跌,我国肉鸡养殖业普遍处于亏损状态。在外部环境不利的情况下,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公司未出现减产、停工及人员流失等情况,实现了稳定有序的正常生产经营。

  2、保持父母代种鸡生产经营

  父母代养殖和商品代肉鸡苗生产是公司的核心业务。通过多年努力,公司种鸡存栏量达200余万套,饲养规模为笼养之最。2013年,公司继续保持对种鸡笼养的投入,保持商品代鸡苗产量;同时开始局部进行实验种鸡四层笼饲养,完善笼养的相关配套技术与人工授精应用,提高种鸡饲养成绩。

  3、加速建立有机液体肥料营销网络,开拓市场

  报告期内,民和生物科技取得了农业部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颁发水溶肥的肥料登记证,并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开始全面加速建设营销网络,推广水溶肥系列产品,在山东、海南、广东、湖北、浙江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的区域开展实验示范并建立销售网络。

  4、加强食品安全建设

  报告期内,市场上不断出现“禽流感”、“速成鸡”、“药鸡门”等食品安全与疫情,对整个肉鸡养殖行业产生了较大的打击。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将继续以长远健康发展为目标,狠抓安全生产,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不断完善全产业链一条龙优势,为社会提供优质健康安全放心的产品。

  5、合理推进募集资金使用

  报告期内,由于整体行业景气度下滑,公司出现较大亏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管理层结合市场发展形势,继续放缓部分募投项目建设速度,适度运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所需。其中“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因其不受肉鸡行业景气度影响而正常建设,预计2014年底完工;肉鸡养殖和屠宰加工项目进展较慢,公司对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进行延期调整。适时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工作。

  6、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升管控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自上而梳理内部管控和组织构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开展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饲养成绩,完善环境控制和管理配套技术,取得明显进步。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现场参加表决董事8人,董事周东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东明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表决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止2013年末,公司总资产181,273.2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2.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2,934.2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7.72%;201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9,631.3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6.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541.7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98.03%。

  公司2013年度详细财务状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表决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五、表决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3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245,417,662.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538,280.51元,未分配利润为-152,879,382.15元。由于报告期,整个养殖行业不景气,且不断出现“速生鸡”、“H7N9”流感等突发事件,公司出现较大亏损,为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2013年度不分红,不送配。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表决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中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达到了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表决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自查表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和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表决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中兴华专字(2014)第BJ05-001号鉴证报告,结论如下:我们认为,民和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民和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表决通过《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各银行(含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银行、政府财政部门政策性借款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十五亿元,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目前养殖行业仍处于低谷期,且公司2013年度出现较大程度亏损,募投项目进展较为缓慢,预计不能按照预期时间完工。推迟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保荐代表人对此议案发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祥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4月7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由监事文立胜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取得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20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3,523,3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根据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圆全验字[2011]00070028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9,999,998.80元,扣除发行费用27,7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12,299,998.80元。2011年11月4日公司收到812,299,998.80元募集资金款项。

  2、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43,478,705.98元(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个欧元账户和9个定期存款账户。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于2011年12月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和“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民和食品于2011年12月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商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支行于2012年2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单独设置账户。

  由于将“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交由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使用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4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20号《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523,3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9,999,998.80元,扣除发行费用27,7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812,299,998.80元,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圆全验字[2011]00070028号《验资报告》。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如下表所示: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43,478,705.98元(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000万元)。

  ■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

  1、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2013年度,国内白羽肉鸡市场祖代鸡引种量继续增长,导致商品代鸡苗供应量居高不下,公司主营商品代鸡苗价格不振。期间不间断发生了禽流感、“速生鸡”等突发事件,导致本就低迷的行情雪上加霜,商品代鸡苗、鸡肉价格快速下降。不断出现的疫情,对整个市场的产品价格和销售造成受冲击,对鸡肉的终端消费信心产生了较大的消极影响,市场对于疫情不良预期的担忧固化,致使价格下降、销售遇阻、消费迟滞,负面影响消除缓慢。整个养殖行业系统性亏损,行业处于深度整合阶段。

  由于目前养殖行业仍处于低谷期,且公司2013年度出现较大程度亏损,募投项目进展较为缓慢,预计不能按照预期时间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需注重效益与安全,同时还需兼顾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当前市场景气度状况,不能逆市场而冒险,加之募投项目属于成熟产业,无时效性。因此董事会决定推迟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后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尽管推迟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但整体项目内容不变,因此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决定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 “商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延期。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保证担保。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市西郊司家庄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养殖、加工优良种禽、种蛋及鸡肉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民和食品总资产为312,497,196.71元,总负债84,352,210.14元,净资产228,144,986.57元。资产负债率26.99%(以上数据为2013年度经审计数据)。

  (二)单位名称: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市西郊司家庄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粪污沼气发电,生产销售生物有机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民和生物科技总资产为231,282,228.51元,总负债36,019,408.23元,净资产195,262,820.28元。资产负债率15.57%(以上数据为2013年度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主要内容

  ■

  具体担保协议以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民和食品和民和生物科技提供贷款担保,合计担保额度20,000万元。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保证担保,以确保上述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议案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13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9.85%。目前实际发生担保金额83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其他披露事项

  为配合公司整体融资计划,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15000万元贷款担保,用于本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事项由民和食品股东会审批即可。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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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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