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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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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4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产品情况

  ■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

  2.1.2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上证消费8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四)投资策略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于2010年12月8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在某指数型投资组合与某主动型投资组合之间发生过一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为满足指数复制比例要求的投资策略需要。报告期内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1季度,国内经济持续回落,A股市场震荡走低,沪深300指数当季下跌7.88%,上证消费80指数当季下跌5.18%。行业表现方面,计算机、轻工制造、电力设备和房地产等行业当季涨幅居前,煤炭、非银行金融、农林牧鱼和国防军工跌幅较大。

  关于本基金的运作,作为ETF联接基金,仓位维持在94.85%左右的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对目标ETF的跟踪。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4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0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9%,基金净值表现略低于业绩基准0.16%,主要原因为管理费计提以及组合日常申购赎回导致的仓位变化带来的业绩偏离。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全球经济方面,美国就业和收入增长数据持续改善,ISM制造业PMI指数及Markit制造业PMI指数分别为53.7和55.5,保持稳步上行态势;3月非农就业增长19.2万人,略超预期;失业率从金融危机高点10%左右回落至6.7%,美国经济整体复苏步伐依然稳健。欧元区3月份制造业PMI初值为53,服务业PMI初值为52.4,从欧元区工业产出和增长情况来看,工业复苏刚走出底部,仍不稳固;目前欧元区仍处在高失业率低物价水平状态中,预计未来实施进一步宽松的货币政策可能性较大。

  国内方面,3月中采PMI指数为50.3%,较上月回升0.1个百分点,远低于历年平均水平,经济弱势运行的局面并未改观。同时,从工业品价格、房地产销售等指标看,未来经济进一步下行的可能性较大。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要达成7.5%的GDP增长和1000万新增就业目标,稳增长将被提到较为优先的位置,政府有望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从4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规划的棚户区改造、中西部铁路建设及中小企业减税等内容看,政府对于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调整才刚刚开始,后续有望从扩大内需着手,兼顾长期转型需求,推出相应配套措施以防止经济增速快速回落,因此今年经济将呈现前低后稳的格局。国内A股市场方面,市场风格目前正发生转变,创业板、中小板指近期均出现大幅回落,而地产、煤炭、银行等大盘蓝筹股在优先股政策出台的推动下走出一波反弹行情。未来一段时间,需重点规避前期涨幅巨大且缺乏实质业绩支持的创业板及中小板个股,同时可重点关注受益于政府稳增长政策支持的铁路基建、环保以及受益于业务模式创新且前期跌幅较大的非银行金融板块。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2.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ST大荒(股票代码600598)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情形一: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13号《关于对丁晓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丁晓枫在担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董事、总经理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北大荒对外拆借资金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作为公司总经理,在北大荒违规对外拆借资金中负有主要责任;连续两次以上未出席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未能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北大荒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丁晓枫董事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达到披露要求的,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6日召开了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改选。丁晓枫目前已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情形二: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7、8、9号文件。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7号文《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你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10余起诉讼,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金额达7.37亿元,超过了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现要求你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规范“三会”运作,尽快启动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你公司应于2013年10月8日前向我局提交整改落实的书面报告。” 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8号文件《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03年,你公司公告收购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米业)98.55%的股权。在公开披露文件中你公司一直显示持有北大荒米业98.55%股权。事实上,直至2013年3月31日工商登记材料才显示你公司持有北大荒米业98.55%股权,信息披露与工商登记情况不符。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北大荒米业股权转让全部过程及对公司形成的影响。”三、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9号《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责令参加培训措施的决定》,“经查,你公司在对外拆借资金、关联方借款等方面多次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责任,要求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我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培训。” 公司将根据上述监管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情形三: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于2013年3月28日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如下:根据监管机构有关要求,经公司认真核查,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接受北大荒集团拆借资金8000万元问题。 2012年1-8月期间,担保公司由于经营需要分三次合计接受北大荒集团拆借资金8000万元(由于均属短期借款,最终计算的实际全年平均占用为3300万元)。经公司核查,认为该项借款属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仍属违规行为。 二、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期间为北大荒集团下属企业提供担保3100万元问题。 公司核查认为,本着从严的原则仍应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因此该项担保仍构成决策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在2012年10月的内控检查中即已发现并着手整改。上述8000万元接受北大荒集团借款,担保公司已于2012年12月10日偿还完毕;仅存的一户关联企业担保贷款1100万元,担保公司已经与该客户达成提前还款协议,预计于2013年3月底前收回该笔担保贷款,同时承诺今后将不再对关联方担保。

  对于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在此诚挚的向投资者表示歉意,并将认真接受此项违规事项的教训,切实加强公司及子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特别是公司将对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规模,通过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方式,进行总额预计的控制管理,以保证担保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效控制各类风险,提高经营的透明度。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看好北大荒未来的转型;经过与管理层的交流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5.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12.3 其他资产构成

  ■

  5 .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2.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报告》。

  8.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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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4第一季度报告
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4第一季度报告
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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