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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光 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4-25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经测算,本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分两期发行,各期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依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具体期限构成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价格采取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直接面向市场和公众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还本付息方式 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偿债保障措施 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等的要求采取相关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合法、高效地完成,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给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和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时机、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定价方式、票面利率、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签署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债券上市协议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具体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五)如果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必要时对本次债券发行方案进行调整(但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六)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重大内部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内部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四项及第五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以现场投票的方式于2014年5月9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4-26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颜学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勇刚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议增补李勇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二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18日 附李勇刚先生简历 李勇刚:男,汉族,1978年生,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参加工作,任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5年起历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委派至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总监。现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计划财务部部长。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4-28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公司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4年 5月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 4、会议地点: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提名李勇刚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第3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日期及时间: 2014年5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41 传真:028-85007805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其他 1、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 邮政编码:610041 电 话:028-85913967 传 真:028-85007805 联 系 人:沈青峰、 康 荔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1、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2、本次股东大会第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请在表决意见项下填入票数,如填入“√”则表示将拥有的全部表决权平均分配给对应议案的候选人。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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