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4-011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南大道一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76,055,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6%,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徐元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洪发先生、张彩虹女士、顾建平先生,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郁鸿凌先生、杨静女士、黄雄先生在会议上作述职报告。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钱飞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76,055,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派出的陈洋、李毳律师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