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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庞惠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6,478.22万元、增长458.89%,主要系本期非公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427.65万元、增长102.35%,主要系期末未结算原材料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05.57万元、增长32.37%,主要系本期出口销售收入较多相应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4,309.14万元、减少78.22%,系本期归还了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73.75万元、减少81.57%,系因期初计提的2013年度年终奖金于本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92.95万元、减少54.72%,系因期末未交增值税等流转税减少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52.43万元、增加37.50%,主要系计提应付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96.84万元、增加93.27%,主要系期末未支付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会计师费及律师费)增加所致。 (9)资本公积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9,560.06万元、增加1,240.19%,系本期非公发行股票产生股本溢价所致。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349.00万元、增长55.52%,营业成本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183.90万元、增长103.97%。本期公司红外热像仪出口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同时由于出口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低于内销产品,导致营业成本的增幅高于营业收入的增幅。 (2)财务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09.81万元,增加45.11%,主要系支付公司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本期数比上年数增加299.52万元,主要是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8,236.34万元,增长53,205.27%,主要系本期非公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92号)核准,公司向庞惠民、深圳中欧盛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认购对象以每股人民币15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333,33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999,995.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66,037.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4,933,957.26元。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14年3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200,000,000股增加至229,333,333股。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2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8,894,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0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信贷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2014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89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徐金发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在2013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4年3月28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1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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