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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证券代码:002509 公告编号:2014-02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并于2014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2014年4月1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15时至2014年4月18日15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黄如良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23,189.010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7.97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3,179.590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7.949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9.4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36%1。 1 本段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存在差异,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陈金龙、丁仕达及徐军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分别就2013年各自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对公司经营方面的建议等情况作了报告。《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已刊载于2014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231,80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231,21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4%;反对651,1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231,80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31,80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31,80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31,80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31,80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31,80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31,80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31,80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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