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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8 证券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4-018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古美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72.82%,主要系背书及解付到期银行承兑所致。 2、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81.58%,主要系购原材料所预付的款项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67.05%,主要系本期收回了2013年12月的出口退税款。 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50%,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30.10%,主要系支付土地拆迁安置款所致。 6、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34.05%, 主要系本期支付应付款项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8.97%,主要系本期支付了13年终绩效工资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40.11%,主要系本期计提不得免征的抵扣税额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江苏快达借入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10、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5.45%,主要系人员工资、差旅费及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同比减少94.27%,主要系人民币汇率变动致使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637.68%,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287.94%,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14、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长51.97%,主要系收到上年应退未退的税款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7.67%,主要系公司采购量增大及付款方式改变所致。 1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0%,主要系本期到期的理财产品为2,000万元,去年同期为5,000万元所致。 1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6.67%,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1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521.42万元,主要系子公司江苏快达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快达进行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本次搬迁技改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主要车间均已进入全面扫尾阶段,部分单机已开始调试运行,预计本项目将于2014年6月底前投运。 2、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与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月16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精细化学品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2014年4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已经完成,并领取了四川省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文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4-017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18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1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文主持,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4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其中关联董事高文、李波涛、李晓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详细内容刊登于2014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对上述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14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4-019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实施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0吨/年草铵膦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改扩能项目,201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高文、李波涛、李晓记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远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久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为久远集团董事长,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高文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高新区) 6、营业执照号:510705000001981 7、税务登记证号码:510799708959823 8、经营范围:经营公司法人资本和所投资企业的法人资本;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经济担保、咨询和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9、资产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久远集团总资产379,222万元,净资产249,630万元,实现净利润32,951万元。 久远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其出资人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截止目前,久远集团持有公司27.2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且久远集团董事长也担任公司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借款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 2、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日起不超过一年(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 3、借款用途:用于公司2000吨/年草铵膦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改扩能项目。 4、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天数计算利息; 按照上述利率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借款支付的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万元。 5、借款的发放和偿还:久远集团需在合同生效的当日,将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交付上市公司,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利息按季度计算支付,本金到期支付);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2000吨/年草铵膦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改扩能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条款、资金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201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久远集团之间除本次计划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方建新、代明华、傅代国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2000吨/年草铵膦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改扩能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且,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交易条款、资金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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