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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0日生效,至报告期末不满一个完整季度。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国寿安保货币A ■ 2、国寿安保货币B ■ 注: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并按月结转为基金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0日生效。按照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三)投资范围、(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仅管理一只产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第一季度,总需求全面回落带动经济下滑,通货膨胀继续下行,PPI持续负增长。资金利率大幅波动,1月份资金面延续2013年底的紧张局面,7天回购利率整体处于5%以上,最高时达到6.59%,但春节之后,资金面超预期宽松,资金利率一路下滑,3月份7天回购利率长期处于3%以下,最低时达到2.22%。央行春节后开启正回购操作,货币基金的主要投资品收益均出现下降,短期限协议存款和短期融资券收益率下行幅度超过200BP。 本基金1月20日成立后在封闭期内主要投资协议存款,获得了较高的收益。2月17日开放申购赎回后基金规模出现一定波动,我们及时建立了债券仓位,并保持基金流动性,同时面对较低的利率环境,本基金积极通过主动操作在保证申赎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尽量做到收益平稳,账户久期相对适中。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1439%,B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19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626%。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二季度,宏观经济增速将维持弱增长,而通胀水平将会保持平稳,央行持续正回购的累积效应将逐渐体现。我们预计货币市场利率在二季度将逐渐走高,投资中将以保持账户流动性为第一要务,严格控制投资品到期期限,应对季节性规模波动。同时,我们密切关注货币基金行业可能的政策变动,并积极应对。投资中,我们重点选择协议存款与评级较高的债券搭配,确保账户不出信用风险,并将利率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选择适中的久期,合理适度利用杠杆增强收益。我们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5.8.2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息债的摊余成本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5.8.3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20日,报告期内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和基金份额升降级调增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升降级调减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注:本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费率均为0,表中所列份额均为B类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8.1.1 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文件 8.1.2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8.1.3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8.1.4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1.5 报告期内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1.6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7层 8.3 查阅方式 8.3.1 营业时间内到本公司免费查阅 8.3.2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查阅基金产品相关信息 8.3.3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垂询。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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