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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宏证券投资基金2014第一季度报告2014年3月31日 2014-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134号)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景宏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4]127号)同意。本基金于2014年4月10日终止上市。 自本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LOF)》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LOF)》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就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基金景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基金景宏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等可能存在异常交易的行为进行分析。2014年1季度公司旗下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8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仅有2笔,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债券同日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海外经济好坏参半。欧元区GDP在 2013年四季度实现同比转正之后,在今年一季度继续呈现出较强的复苏势头,法国、西班牙和希腊的失业率数据出现下降,德国、法国的制造业PMI和意大利服务业PMI都超预期上升,德国对边缘国家经济带动作用逐渐增强。但美国一季度经济受到极寒的天气影响,GDP增速出现明显放缓,中国出口也因此出现大幅下滑。 国内的经济延续了去年四季度下滑的趋势,且下滑的幅度超出资本市场的预期。但新一届领导人总体的思路上仍然以“促改革、调结构”为首要任务,在经济大幅下滑后,并未立即采取积极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外汇市场方面,央行为了冲销外汇大幅流入对外汇市场进行了干预、人民币出现大幅贬值,随即央行放宽了人民币汇率浮动幅度,为了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汇率改革将会是未来几年金融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此外证监会在一季度推出了优先股试点和创业板发行制度改革等新政策,进一步丰富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改善小企业的融资效率。 在宏观经济较差的背景下,上证综指下跌了3.91%、沪深300下跌7.89%。中小板和创业板也结束了去年年初以来的单边上涨行情,中小板指数在一季度下跌了7.73%,创业板指数冲高回落、在一季度累计仅上涨了1.79%。行业方面年初以来仅7个板块取得正收益,其中计算机、餐饮旅游、电力设备表现相对较好,煤炭、非银行金融、农林牧渔跌幅较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0.864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8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央采取积极的货币政策的概率较低,但预计会结构性的加大财政支出。从中观数据上看,宏观经济下滑的速度已经放缓,对应资本市场大概率会逐渐企稳。我们的投资策略上仍然延续之前的思路,在宏观经济潜在增速中枢不断下移、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中,我们更倾向于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在细分行业方面,我们重点选择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小的医药、消费电子、乳制品等相关个股,以及受益于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的工控自动化行业。在个股选择方面,我们会吸取一季度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个股选择框架,改善业绩表现。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国平安股票发行主体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和2013年10月14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 2,555 万元,并处以人民币 5,110 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 3 个月。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中国平安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其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6.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6.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于2014年4月10日终止上市,自本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详细情况请见本报告的§1 重要提示。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8.2 存放地点 本季度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cfund.com.cn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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