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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4-02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2014-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1、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寰球")近期就中国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的钢结构采购事宜签订了一系列订货合同,合同总价格约人民币9,907.192万元,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84%。 2、上述合同不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中国寰球工程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二路1号,该公司是以技术为先导,以设计为龙头,集咨询、研发、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设备制造、开车指导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具有项目管理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综合能力的国际工程公司,是智力密集、技术密集的科技型国有骨干企业。 2、中国寰球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3年度),公司与中国寰球未发生类似较大业务往来。 4、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合同的交易方中国寰球工程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具有项目管理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综合能力的国际工程公司,是智力密集、技术密集的科技型国有骨干企业,信誉优良,具备很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中国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所需钢结构及相关服务。 2、合同总金额(暂定):人民币9,907.192万元(大写:玖仟玖佰零柒万壹仟玖佰贰拾元整)。 3、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合同的履行期限:至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 5、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总价的10%,剩余款项根据材料采购、交货进度、验收结算等情况予以分次支付。 6、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付款条件、交货进度、包装运输、检验试验、保证索赔、安全环境、商业道德、争议解决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所涉产品,为公司成熟产品类型,公司在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均完全有能力履行上述项目。 2、该项目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5.84%。合同主要在2014年度执行,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4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3、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4、本次合同交易对手方中国寰球是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专业工程公司,此次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石化行业的业绩,合同的有效执行将继续提升公司的商誉,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多收益。 五、风险提示 1、此次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不存在汇率风险。 2、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国内或国际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备查文件:中国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相关的钢结构订货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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