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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6 TitlePh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292,536,023.07 | 352,088,951.36 | -16.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315,598.76 | 24,811,038.43 | 10.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0,896,196.54 | 19,647,616.45 | 57.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5,641,095.75 | -52,341,401.99 | -101.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7 | 14.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7 | 14.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 | 1.19% | 0.08%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3,113,093,911.82 | 3,128,105,468.89 | -0.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57,394,538.40 | 2,130,078,939.64 | 1.2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9,770.9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00,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584,818.0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2,449.1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53,793.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967,748.37 | | 合计 | -3,580,597.7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7,932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38% | 152,550,000 | | 质押 | 33,600,000 | 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 境外法人 | 18.75% | 67,500,000 | 67,500,000 | | | 北京同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 | 12,945,000 | | | | 石河子丰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8% | 12,150,000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1% | 6,499,784 | | | | 杭州森淼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9% | 5,000,000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3% | 4,054,345 | | | |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2% | 3,300,320 | | | |
交通银行-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 | 2,513,505 | |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3% | 1,899,553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 | 152,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550,000 | 北京同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2,94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45,000 | 石河子丰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50,0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6,499,784 | 人民币普通股 | 6,499,784 | 杭州森淼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4,054,345 | 人民币普通股 | 4,054,345 |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 | 3,300,3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0,320 | 交通银行-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2,513,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3,505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99,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9,553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1,719,803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9,803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下降89.43%、交易性金融负债较期初上升2607.0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278.86%,主要系远期结售汇合约到期日市场汇率波动。 2、应收票据较期初上升238.47%,主要系收到客户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3、应收利息较期初上升128.45%,主要系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增加。 4、其它应收款较期初上升43.57%,主要系进口设备信用证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增加。 5、应付票据较期初下降45.00%,主要系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6、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61.02%,主要系支付上年度职工年终绩效薪资。 7、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31.99%,主要系根据税收法规计缴的税款减少。 8、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下降71.64%,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相应所得税费用影响减少。 9、营业税费较上年同期上升72.80%,主要系营业税纳税范围收入增加。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219.20%,主要系汇率变动引起的账面汇兑损益变动。 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240.60%,主要系根据会计政策应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1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3.83%,主要系收到政府补贴减少。 1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上升38.10%,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1.83%,主要系采购生产物资支出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于〈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建造合同〉的六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通盛东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润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南通盛东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六方共同签订《关于<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建造合同>的六方协议》(以下简称“《六方协议》”)。根据《六方协议》约定,《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建造合同》项下的业主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由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享有和承担。由于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与各方签订《六方协议》约定有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3年2月27日,公司接到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书面通知称,《六方协议》中威望实业的权利、义务由威望实业全资子公司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综上,《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建造合同》的合同业主方主体已明确为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两份《海工船舶建造合同》已于2014年3月18日起正式生效,目前正处于合同履行期。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子公司合同进展暨签订相关协议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13年01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子公司合同进展情况的公告 | 2013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子公司签订海工船舶建造合同的公告(一)
关于子公司签订海工船舶建造合同的公告(二) 关于子公司签订海工船舶建造选择权协议的公告 | 2013年12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子公司海工船舶建造合同进展的公告 | 2014年03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目前未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不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公司将采取合法和有效的措施,保障控制的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不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经营。”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进一步承诺如下:“本公司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就2010年3月6日本公司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此进一步承诺: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以违反承诺所得销售收入的三倍赔偿给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2010年03月06日 | -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正常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实际控制人吴建、施晓越 | 实际控制人吴建、施晓越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目前未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不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人将采取合法和有效的措施,保障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亦不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经营。”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进一步承诺如下:“本人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2010年3月6日本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此进一步承诺: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以违反承诺所得销售收入的三倍赔偿给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进一步承诺如下:“(1)不会以任何方式向润邦股份及其子公司出售南通威信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虹波科技有限公司及南通虹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或资产;(2)不会以任何方式向润邦股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收购南通威信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虹波科技有限公司及南通虹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股权或资产的议案;(3)不会开展南通威信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虹波科技有限公司和南通虹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对南通威和的未来业务安排进行了承诺:“润邦股份若成功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控制南通威信及南通威和期间,南通威信、南通威和两家公司除开展现有业务外不再进入新的业务领域,避免未来与润邦股份业务拓展产生利益冲突。” | 2010年03月06日 | -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正常履行。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实际控制人沙明军 | 实际控制人沙明军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目前未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不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人将采取合法和有效的措施,保障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亦不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经营。”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进一步承诺如下:“本人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2010年3月6日本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此进一步承诺: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以违反承诺所得销售收入的三倍赔偿给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进一步承诺如下:“(1)不会以任何方式向润邦股份及其子公司出售南通威信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虹波科技有限公司及南通虹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或资产;(2)不会以任何方式向润邦股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收购南通威信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虹波科技有限公司及南通虹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股权或资产的议案;3、不会开展南通威信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虹波科技有限公司和南通虹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对虹波机械的未来业务安排进行了承诺:“润邦股份若成功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控制虹波机械期间,虹波机械除开展现有业务外不再进入新的业务领域,避免未来与润邦股份业务拓展产生利益冲突。” | 2010年03月06日 | -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股东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在可能导致发行人返还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情形下,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 | -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正常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0% | 至 | -2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061.9 | 至 | 6,499.03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123.79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预计起重装备业务盈利同比下降。
2、预计船舶配套装备业务同比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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